「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修訂間差異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未顯示由 2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3 次修訂)
第33行:
 
====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
{{Policy section}}
列表若有「同源條目」,可先考慮「篇幅容許」的情況下,置於同源條目中而不單獨成條。「同源條目」即“XX”和“XX列表”之關係。「篇幅容許」情況有:列表內條目本身極少;列表本身絕大多數為下級列表的連結。
 
第126行:
 
==条目内嵌入人物列表的收录标准==
{{Dispute_guideline_section|reason=有編者提出原來通過時共識不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對WP:人物列表的修訂建議|要求重審]]|WP:人物列表}}
对于条目内嵌入列表,其收录标准可较独立列表更为宽松一些,具体情况可自行考量,如遇争议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寻求共识。以下罗列已达成共识的部分主题:
#對於姓氏禁止嵌入著名人物”之列表
#对于行政区划条禁止嵌入本地出身列表
 
== 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