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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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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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00:51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疑似侵權--桃子娃 & Neversay 08:12 2007年1月5日 (UTC)
    • (=)中立,此情況下我無法判斷是否有侵權,因此期待專業人士的意見。--桃子娃 & Neversay 15:30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Wing 08:34 2007年1月5日 (UTC)
  • 对不起,我提一下问。我是Image:Danshui Hetun Bijiao.png这图像的上传者,关于Image:Danshui Hetun Bijiao.png这图像我不是已经加上“在白鳍豚条目中合理使用”的标签了吗,并且标明了来源。因为我自己觉得不可能画出如此准确的电子版淡水豚外表图像,所以我使用了这四个图像各自的一幅豚图:白鳍豚恒河豚亚马逊豚拉普拉塔豚。用GIMP件,我把这四幅结合到了一个图像内,放大,防锯齿,透明背景,作了一个三米的尺寸比例,最后加上了学名,所以说,我尽可能地把能自己做的都自己做了,只有那四个豚体侧图是有版权的,因为我在计算机上是画不出那般准确的。结合出来后在淡水豚科白鳍豚条目中能够让读者认识到这四种淡水豚外表上的大致区别,这用法不够合理吗?当然要是哪位高手能制作出那四个淡水豚的公有领域图像,也可以替代现在的这合理使用着的一幅。谢谢!--Shibo77 13:34 2007年1月5日 (UTC)
    • (!)意見你這樣已經構成改作原本的著作了,如果著作權人沒有授權改作的話,是違反著作權的。--Jnlin 04:19 2007年1月6日 (UTC)
GIMP程序下,我可以把这四幅图导入,索取豚体轮廓,再重新上色,难道我这样做就不算是侵权了吗?还是说连河豚外形的轮廓都受著作权保护?有时我想不清,动物的外表还不就那一个样子,一种颜色?--Shibo77 15:04 2007年1月6日 (UTC)
還是侵權喔。雖然動物的外表相似,顏色卻不一定相似喔(黑人與白人都是人)。而且動物的外型並不受著作權保護,而是圖像本身受著作權保護。例如漫畫家畫的某角色,如果你照著描,那一定是侵權。但如果畫出一個很相似的角色,那就有可能不會被判侵權(實際要依各國法律為定)。--Jnlin 16:24 2007年1月6日 (UTC)
要是认为不能合理使用,那愿意删就删吧,我反正是不敢乱画,想画也画不出来。用笔画到可以,不过总是觉得扫描的图像显示出来很“脏”。谢谢您的指教。--Shibo77 17:10 2007年1月6日 (UTC)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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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25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Hello World! 03:06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這張根本不是公有領域的圖片。--鬼姬 05:50 2007年1月5日 (UTC)
  • (○)保留:這張照片,在2006年5月25日已經被提請刪除過一次(見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5月25日),當時我也反對刪除,最後照片得以保留。我認為以照片的正式和質素,足以相信這是中國政府提供的官方照片,也符合合理使用(找不到類似的代替品)。這照片其實不錯,請大家三思。--Computor 12:26 2007年1月5日 (UTC)
    • (!)意見,這張圖片並沒有資料來源,而且已有代替相片。--Hello World! 12:32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已有合法的圖片登出,沒有了合理使用理由,為免維基有傾斜某立場之嫌疑,故投下此票。--Iflwlou 12:37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如果不是公用領域的話,那麼在有替代品之後,合理使用便必須刪除,以維護維基的GFDL本質。--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3:31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來源不明,版權未知。--Jasonzhuocn....對話~Blog 19:24 2007年1月8日 (UTC)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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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明,不知可以作何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47 2007年1月5日 (UTC)

既是自由圖像,找不到任何理由要把它刪除。這是apm地面巴士總站出口,或許這張圖曾幾何時被使用過。--Hello World! 03:06 2007年1月5日 (UTC)
自由圖像当然不应该删除。但是如果无法在条目中使用,就应该删除,或者移动到commons。--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13 2007年1月5日 (UTC)
(○)保留,以GFDL發佈,沒刪除理由,同意可移動commons。--Iflwlou 12:40 2007年1月5日 (UTC)
(!)意見,若是移動到commons的話,請放到適當的分類內,不然尤其是以維基這種效率不怎麼好的搜尋引擎來找的話,我想以後應該就沒有人會找的到這張圖片了吧。--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3:34 2007年1月6日 (UTC)
  • (○)保留--thomsonlee() 13:47 2007年1月7日 (UTC)
  • (=)中立,圖片解像度低,且未被使用。 -- Kevinhksouth (Talk) 13:56 2007年1月7日 (UTC)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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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GFDL图像--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13 2007年1月5日 (UTC)

  • (○)保留 --1. 沒有替代物; 2. 涉及公眾利益,該圖片流通能有助提升用者對運動的認知; 3. 各文章只援引圖片,佔整體內容比例不多. 合理使用。 --Yau 19:16 2007年1月5日 (UTC)
  • (○)保留,建議暫時用海報或合理使用模板,因為此海報沒有代替品,到2008年時以PD模版代替。--蜜蜂 (Talk) 13:10 2007年1月6日 (UTC)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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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百無一用是書生 () 05:00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意見如上。--鬼姬 05:45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Cmlau 06:40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因為侵權,自http://bbs.bio.ncue.edu.tw:8080/bmore?EmotionPoet&92 轉貼:--Onon19820531 07:27 2007年1月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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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重要性--Wing 07:35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無法找到可驗證內容,沒有任何敘述。--桃子娃 & Neversay 08:17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鬼姬 08:34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RalfX 09:59 2007年1月5日 (UTC)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12票删除,6票保留,删除达到2/3,因此被删除--Wing 18:29 2007年2月3日 (UTC)。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澍子 11:17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理由同上。--Iflwlou 12:24 2007年1月5日 (UTC)
  • (○)保留:我覺得這模板不過是作一個善意提醒罷了。對一些不知有這規定的用戶,可以讓他們了解和注意。維基百科固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管辖,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內使用維基百科的內容,則受此法影響,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作為百科全書注明這個事實,實在恰當。--Computor 12:37 2007年1月5日 (UTC)
    • (!)意見:為免維基有傾斜某立場之嫌疑,及維護中立性,我認為此模板必須去除。而且維基的伺服器在美國,就算要守法,亦守當地法律即可。維基作為公有領域內容,屬於全世界,不必,也不須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管辖。--Iflwlou 12:46 2007年1月5日 (UTC)
      • 補充,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內文(►)移动维基文库,如此醒目地張貼,看似維基政策般,有違中立,亦有違維基原則,請將之移動。--Iflwlou 14:50 2007年1月5日 (UTC)
    • 补充(!)意見:如果真是要恪守中立,还应该提醒中华民国用户、香港用户、英国用户、欧盟国家用户,使用中文维基百科受各当地的版权法影响,美国用户还受爱国者法限制,为什么单要求中国用户去接受新闻审查?这不合常理。 --澍子 12:54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收錄到維基文庫? --RalfX 14:26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中文維基不該有中國中心主義。--桃子娃 & Neversay 15:26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同意澍子用戶的說法。--鬼姬 15:39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 這個提名刪除很有意思。認同。--Yau 18:59 2007年1月5日 (UTC)
    • (!)意見:楼上诸位全部忘了一点,这个模板并非针对维基编写者,而是针对维基利用者,或GDFL引用者的。除非你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不合法的国家,否则在中国境内遵守该法律,完全属实。我们身为维基编写者,根本与此模板无关;但是若是中国大陆的引用者,这确实属于善意提醒。最有趣的一点是,此模板纯属多余;只要有智商的大陆人士都不会引用我们的敏感文章去试探东厂公公们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1:32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先前已被我全部移至对话页。--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1:47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澍子的意见很有道理。但是是否可以移动到wikipedia名字空间,或者在免责声明中做出相应提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01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若有人參考英文或日文維基寫該主題文章,是否意指英文或日文維基也必須作此聲明?因此建議刪除。--Jnlin 13:03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同意刪除理由。--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3:18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雖是善意提醒,但在條目上宣告似乎不妥當,同意Shizhao兄的意見,在Wikipedia名字空間底下做個提示吧--Jasonzhuocn....台灣社群 08:27 2007年1月7日 (UTC)
  • (×)删除:--Koika 10:52 2007年1月8日 (UTC)
  • (×)删除:中文維基百科本來就不受中國大陸的管制,暫成刪除。--鬼姬 19:14 2007年1月8日 (UTC)
  • (○)保留。对不起,忘了很重要的一点。日语wikipedia由于日本版权法没有合理使用而全面禁止合理使用;德语版由于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纳粹言论,因此在德语版上任何纳粹言论都会被立即删除。这个template就是根据commons:Template:Nazi symbol制作的。只不过Template:Nazi symbol是在图像作品上使用,而{{cnPublicationLaw}}则是用在了文字作品上。虽然用处不一样,但是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放在正文或许有些不太合适,或许放在对话页可能好一些。其实我们的未成年人警告和这个也很相近。--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20 2007年1月9日 (UTC)
    • (:)回應,那是他們違反了中立原則,我們有必要跟隨?--Iflwlou 17:49 2007年1月10日 (UTC)
      • 谁違反了中立原則?只是因为有些内容在某些国家存在法律问题,因此特意声明,以提醒读者,是一种很人性化的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31 2007年1月11日 (UTC)
        • 依您所說,此模板似乎應放到首頁,因為有些人用了(或許)被PRC認為是旁門左道的方法,才能上維基百科了。--Hello World! 12:21 2007年1月11日 (UTC)
  • (×)删除:同意刪除理由。--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07:08 2007年1月12日 (UTC)

请放在条目对话页--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 (○)保留。中共不停止打壓出版自由,爲何不能提醒數量衆多的大陸用戶?--Jusjih 09:03 2007年1月12日 (UTC)
    同意Shizhao放在条目对话页的想法,但不應刪除模版。--Jusjih 09:05 2007年1月12日 (UTC)
  • 現今為止,有十三票刪除,三票保留,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不刪除。--Iflwlou 05:58 2007年1月17日 (UTC)
  • (○)保留:现在模板尚未被删除,投票未截止,这是第4票保留: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是说谁受谁管辖的问题、或者地域中心化的问题;首先,这是中文维基百科,当然这不是特地为谁而设立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使用的人大多是会中文的人,而会中文的人当然以中国人或华人居多咯;虽然维基百科受到封禁,可是我们也应该有责任提醒在内地(或许他们会通过不正常途径)的网民要遵守当地法律;而且比如Shizhao所说,在德语维基百科也有模板提示会德语的网民(当然大部分是德国人)不要在条目贴上支持纳粹的言论;而回到中文:这里设立如此模板又有什么问题呢?再者,这只是个提醒的告示,起码大陆的民众(当他们可浏览和编辑维基百科时),也要有义务遵守法律,而我们只是作告示,仅此而已;。因此总括来说,我个人主张(○)保留。当然,如果到最后还是大多数人认为要删除,我也会同意决议。--dbslikacheung 12:39 2007年1月17日 (UTC)
  • (○)保留,因为维基的文章将以GFDL的形式广泛传播,这其实只是给转载和出版者的一个善意的提醒,不存在PRC法律管辖维基的问题。--lastman(Talk) 19:35 2007年1月18日 (UTC)
  • (○)保留同意書生所說的。--akoo (想聊天的,這邊請) 16:42 2007年1月22日 (UTC)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13 2007年1月3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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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有誤,有空重傳。 --Kerry 14:53 2007年1月5日 (UTC)


原上傳者提交刪除。--Jasonzhuocn....台灣社群 18:34 2007年1月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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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性不足。--Iflwlou 15:21 2007年1月5日 (UTC)
  • (○)保留,因重要性不足而提出刪除是一件蠻怪異的事情,這條目又沒有侵權,說不定以後會長大也未可知呀?-桃子娃 & Neversay 15:36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疑似廣告。--Jnlin 16:36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廣告嫌疑。--RalfX 10:31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發文者僅有此條目貢獻,至今未有其他活動。--Jasonzhuocn....對話~Blog 19:31 2007年1月8日 (UTC)
  • (×)删除:廣告。--Onsf 18:18 2007年1月11日 (UTC)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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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號應以人名還是朝代名呢? --Yau 19:25 2007年1月5日 (UTC)

(-)反对刪除--我的建議是用人名。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Wikipedia talk:专题/年号zzz....很睏 找我 00:47 2007年1月6日 (UTC)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9 2007年1月1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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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性成疑。--Iflwlou 19:20 2007年1月5日 (UTC)
  • 太醜了。--Yau 19:33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而且全英文。--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2:03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Wing 20:31 2007年1月6日 (UTC)

已被快速刪除。 -- Kevinhksouth (Talk) 13:58 2007年1月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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