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97%不「停車再開」路口變虎口 潮州警出招宣導

警方路口直接攔人宣導。(警方提供)

警方路口直接攔人宣導。(警方提供)

2024/07/17 20:54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潮州鎮三角公園旁的單向引道連接主要幹道,曾標記「停」字,潮州分局警方去年底大刀闊斧執法,2個小時就開了41張單;今年暑期,警方原要交通大執法,但先禮後兵,派員到路口攔停但不是開單而是先「勸導」,成為暑假交通大執法的特殊風景。

警方指出,據統計,國人有97%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每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約2萬5000人受傷,而沒有號誌,僅有停標誌的路口,或是倒三角的讓標記,更往往淪為裝飾用,卻難免形成風險來源。

潮州警分局特別規劃勤務,於轄區易肇事路段強化「非號誌化路口停車再開」觀念的宣導,攔停提醒駕駛人在路口看到「停」、「倒三角」標誌標線或閃光紅燈時,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無來車或行人後,才能再起步通過,讓民眾實際了解路口停讓的重要性。

潮州警分局提醒,看到停標誌(線)、閃光紅燈,車輛應減速接近,一定要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違反規定的駕駛人將處1200到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路口直接攔人宣導。(警方提供)

警方路口直接攔人宣導。(警方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