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納諾*-KY113年股東常會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日 期:2024年06月27日

公司名稱:納諾*-KY (6495)

主 旨:納諾*-KY113年股東常會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發言人:黃沁超

說 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

(1)自然人董事 呂鴻圖 中華民國

(2)自然人董事 黃沁超 中華民國

(3)法人董事 Nanostar Ltd. 代表人 謝明哲 中華民國

(4)法人董事 Green Centruy Biotech Holdings Ltd. 代表人 許克昌 中華民國

(5)法人董事 Nanoking Ltd. 代表人 林榮琳 中華民國

(6)獨立董事 ��北緯 中華民國

(7)獨立董事 陳怡秀 中華民國

(8)獨立董事 吳章秀 中華民國

4.舊任者簡歷:

(1)自然人董事:呂鴻圖 本公司董事長、鴻準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副總裁特助

(2)自然人董事:黃沁超 本公司副董事長、分眾傳媒(股)公司總經理

(3)法人董事:Nanostar Ltd.代表人-謝明哲 諾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北醫學大學副校長

(4)法人董事:Green Century Biotech Holdings Ltd.代表人-許克昌 極上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負責人

(5)法人董事:Nanoking Ltd.代表人-林榮琳 本公司總經理、宸鴻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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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暨智權處處長

(6)獨立董事:陳北緯 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7)獨立董事:陳怡秀 陳怡秀律師事務所所長

(8)獨立董事:吳章秀 鼎爍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5.新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

(1)自然人董事:呂鴻圖(中華民國)

(2)自然人董事:黃沁超(中華民國)

(3)自然人董事:林榮琳(中華民國)

(4)法人董事:Nanostar Ltd.代表人-謝明哲(中華民國)

(5)法人董事:Green Century Biotech Holdings Ltd.代表人-許克昌(中華民國)

(6)法人董事:Nanoking Ltd.代表人-吳麗蘭(中華民國)

(7)獨立董事:吳章秀(中華民國)

(8)獨立董事:何毅夫(中華民國)

(9)獨立董事:陳光慧(中華民國)

6.新任者簡歷:

(1)自然人董事:呂鴻圖 本公司董事長、鴻準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副總裁特助

(2)自然人董事:黃沁超 本公司副董事長、分眾傳媒(股)公司總經理

(3)自然人董事:林榮琳 本公司總經理、宸鴻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暨智權處處長

(4)法人董事:Nanostar Ltd.代表人-謝明哲 諾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北醫學大學副校長

(5)法人董事:Green Century Biotech Holdings Ltd.代表人-許克昌 極上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負責人

(6)法人董事:Nanoking Ltd.代表人-吳麗蘭 本公司財務長、云辰電子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財務經理

(7)獨立董事:吳章秀 鼎爍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8)獨立董事:何毅夫 台灣產業永續發展協會(TISDA)理事長

(9)獨立董事:陳光慧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自然人董事:呂鴻圖 580,422股

(2)自然人董事:黃沁超 1,800,981股

(3)自然人董事:林榮琳 30,000股

(4)法人董事:Nanostar Ltd. 22,907,819股 代表人-謝明哲 59,605股

(5)法人董事:Green Century Biotech Holdings Ltd. 4,287,459股

代表人-許克昌 280,199股

(6)法人董事:Nanoking Ltd. 13,776,102股 代表人-吳麗蘭 30,000股

(7)獨立董事:吳章秀 0股

(8)獨立董事:何毅夫 0股

(9)獨立董事:陳光慧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26 ~ 113/08/25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27 ~ 116/06/2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異動後是否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請輸入是或否,填「否」者,

請附加說明具體因應措施):是

1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