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好,还是不分红好?
直觉会告诉大家:当然是分红好。先不急于得出结论,先思考一下。
成长股之王费雪认为:以红利率高低作为买股依据是错误的。他认为从获利高但分红低甚至不分红的公司中最有可能找到理想的投资对象。
认同这一观点的还有股神巴菲特,他说:“只有业务扩张困难的公司才会分红。”
巴菲特坚持不分红的政策。
他的伯克希尔.撒哈韦是一家上市公司,从不分红。近两年股价最高冲破11万美元每股。
难道以上两位大神的想法或做法都站不住脚?一位认同铁公鸡,—位就做铁公鸡。
需不需要引导甚至强制上市公司分红?—家好公司是不是用分不分红来作为界定标准?
象在文章开头提示的那样,不急于得出答案,如果多思考一下,就会发现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但是假如1000家上市公司有900家都不分红这又正常吗?
那管理层该鼓励分红吗?该施压铁公鸡鸡?这样做的出发点显而易见是好的,但做法上显然需要智慧。
谈到注册制,大家首先想到猛发新股,就怕得不行了,但美国是注册制,人家退市的公司比现在上市的数量还多。新股也没有发得睁不开眼。
怎么话题又跑题到注册制上了?我觉得注册制的另—头退市制度被忽略了,市场是一个优胜劣汰的地方,这是自然观律,会有神奇的力量。假如A股建成了这样一个优胜劣汰的市场,那么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上市公司分不分红?怎么分红?何时分红?这些都由上市公司自己去琢磨吧,你自己掂量,大家各自找出合适的方案来,忽悠的结果可能就是退市。
A股面临的重大问题是: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1、对于举牌:—定是分善意与恶意两种,法规不可能完全区分这两者,但至少可以对恶意举牌都起到限制作用,比方以财务投资为目的举牌必须事先明确意图,规定股权无决策权,且一年内减持总额度不得超过1%,三年不得超过3%,这样你就举吧,只要你守规矩就行。如果是以收购为目的举牌,必须先报监管部门审核批示。而不是先举后公示,是先公示再看你有没有资格去举。另外,擦边球要给人家打,这是对制度的尊重,5%如果觉得高了,那可以降至3%,但如果定下了规则,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都必须服从规则。
2、对于大股东跑人。还是制度缺陷,我觉得不是让人钻了空子,根本就是大门敞开让人跑。企业上市,大股东高管们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年限内可以减持应当遵循一条原则:荣辱与共。你跑了,脏水全泼投资者身上了,有违三公。你死了,我陪葬,这也叫公平,你活得潇潇洒洒,我死了,天理不容。
3、设骗局,里应外合相互勾结欺诈投资者,这些又岂是罚单了结的事?岂是禁入就了结的事?难道这不是犯罪。跟盘口挂挂托单性质一样?跟做做对倒盘性质一样?
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