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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潛水賊貢寮偷海鮮 人贓俱獲送辦

最新更新:2020/06/24 17:56
兩名男子23日到新北市貢寮區一處養殖場,潛水竊取海膽及海螺等海鮮,當場被業者活逮,由於證據確鑿,兩人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訊後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09年6月24日
兩名男子23日到新北市貢寮區一處養殖場,潛水竊取海膽及海螺等海鮮,當場被業者活逮,由於證據確鑿,兩人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訊後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09年6月24日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24日電)30歲林姓和31歲巫姓男子昨天相約到新北市貢寮區一處養殖場潛水竊取海膽及海螺當場被業者活逮,警方獲報到場將2人帶回警局,訊後依竊盜罪送辦。

新北市鮑魚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吳勝福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自己位於新北市貢寮區香蘭街的養殖場內有海膽、九孔和海螺等海鮮,昨天上午10時許,兩名穿著潛水裝男子闖入,潛入水中,他立刻喝令兩名男子上岸。

吳勝福說,正當他向瑞芳警分局報案時,兩名男子趁機將海鮮丟入海中,上岸時僅剩一顆海膽及數顆海螺,由於兩人裝備齊全且是熟面孔,他才會生氣向警方報案。

他表示,兩名男子當時還辯稱不知道是人為養殖,雖然遭竊海鮮數量不多,但兩人看似非常瞭解潮汐,一旦2小時後退潮恐損失慘重,呼籲遊客東北角雖是旅遊勝地,但遊客和業者也要彼此尊重。

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獲報後隨即由卯澳派出所所長陳倉雄率領員警將林姓、巫姓男子帶回偵辦,由於證據確鑿兩名男子只好坦承犯行,警方訊後依竊盜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瑞芳警分局表示,警方除加強當地治安巡邏密度外,也會與當地養殖業者商討研議結合民力共同維護養殖場安全,讓業者得以安心養殖,守住心血。(編輯:張銘坤)1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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