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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竊密案3嫌發逮捕令 聯電:無法替涉案者發言

最新更新:2020/06/26 19:48
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針對涉及美光竊密案的3名台灣人發出逮捕令,對此聯電表示,公司部分沒有開庭,無法替當事者發言。圖為聯電總部。(圖取自Google地圖網頁google.com/maps)
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針對涉及美光竊密案的3名台灣人發出逮捕令,對此聯電表示,公司部分沒有開庭,無法替當事者發言。圖為聯電總部。(圖取自Google地圖網頁google.com/maps)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6日電)外電報導,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針對涉及美光(Micron)竊密案的3名台灣人發出逮捕令,由於3名台灣人為聯電前任、現任員工,對此聯電表示,公司與個人案件分開,公司部分沒有開庭,無法替當事者發言。

至於聯電本身遭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一案,聯電回應,還在法律程序中。

據外電報導,因3名被告並未出庭,一名美國檢察官在24日歷時3分鐘的聽證程序中,向法官聲請逮捕令。這3人是曾任台灣美光總經理、聯電副總經理的前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及自台灣美光跳槽聯電的何姓和王姓工程師,3人被控竊取美光技術後轉移給福建晉華。

聯電指出,這次主要是針對個人部分,與公司無關,無法替3人發言;目前陳正坤與何姓工程師都已離職,王姓工程師還在職。至於公司美國訴訟案,聯電表示,目前尚在法律程序中,不便評論。

美國司法部於107年11月指控聯電與中國福建晉華共謀竊取、傳送與持有美光關於製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的營業秘密。

聯電在台灣也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分別判處何姓與王姓工程師5年6月及4年6月,另一涉案的聯電戎姓主管6年6月徒刑,聯電罰金新台幣1億元。聯電對此表示,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提起上訴。(編輯:潘羿菁)1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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