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
外观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roject:中華民國政府。 |
海洋委員會 Council of Marine Affairs(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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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所屬部門 | 行政院 |
授權法源 | 行政院組織法、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副主任委員 | |
主任秘書 | |
任命者 | 總統及行政院長 |
組織編制 | |
附屬機關 | 海巡署、海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未知 |
海洋委員會是中華民國政府預定2015年年底設置的中央行政機關,隸屬行政院。負責台灣總體海洋政策、海洋資源、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文教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協調、海岸巡防和海洋保育。
沿革
- 中華民國政府過去的海洋事務管理,分散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財政部關稅總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警備總部)、國家安全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單位,各單位透過警備總部(後期改為海岸巡防司令部)主導的行政院會報協調工作及情資,但仍因事權不一造成許多困擾。
- 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將海洋海岸巡防維護事項整合。
- 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增設「海洋委員會」。
- 2015年7月1日,制定《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組織法。
- 海洋委員會預計於2015年年底成立[1],將統合中華民國所有關於海洋、海岸的事務;原屬中央部會級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裁撤併入該會降為三級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2],並新設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3]與國家海洋研究院。
主任委員
組織規劃
根據2015年7月1日制定的《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和相關組織法擬設
- 主委(特任)
- 副主委(3人,1人為政務;2人為常務列簡任14職等,其中1人兼任海巡署長)
- 主任秘書(列簡任12職等)
- 委員(17-19人)
- 主任秘書(列簡任12職等)
- 副主委(3人,1人為政務;2人為常務列簡任14職等,其中1人兼任海巡署長)
- 內部單位
- 業務單位:綜合規畫、海洋資源、海域安全、科技文教、國際發展處
- 行政單位:人事、政風、主計處、祕書、資訊處、法規會
- 駐外單位。
- 所屬機關(構)
參見
參考資料
- ^ 海委會年底成立海洋政策不再各自為政,聯合新聞網,2015-6-17
- ^ 立院三讀設海洋委員會專責海洋事務,中央社,2015-6-16
- ^ 朝野共識 海洋委員會下設海洋保育署,中央社,2015-5-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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