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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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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File:Logo of the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行政院
員額15,620 人
年度預算額新台幣21.72億元(104年度)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主要官員
署長王崇儀
政務副署長尤明錫
常務副署長鄭樟雄陳世傑
主任秘書胡意剛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8處、1室、1中心
附屬機關2總局
任務編組1中心、3委員會、1小組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00年1月28日
前身機關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
聯絡信息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本部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網站www.cga.gov.tw
備註未來隨海洋委員會成立後,將改組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是中華民國海岸海洋安全事務專責機關,直屬於行政院,負責巡防各港口、沿岸地區、離島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並執行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等治安事務。為執法與巡防救難工作的司法警察。署內人員編制,皆可由或其他公務人員擔任(政風單位除外)。

沿革

中華民國政府以往的海上相關事權,分散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財政部關稅總局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國家安全局農委會等單位,各單位透過海岸巡防司令部(前身為警備總部)主導的行政院會報協調工作及情資,但仍因事權不一造成許多困擾,故在1999年提出海岸巡防專責機構的構想。

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整合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水上警察局及關稅總局八艘大型緝私艦,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將海岸巡防司令部改編為海巡署屬下之「海岸巡防總局」,原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改編為海巡署屬下之「海洋巡防總局」,並將緝私艦正名為巡防艦,納編成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後期再成立地區機動海巡隊。移撥初期八艘巡防艦分別為和星艦(CG101)、偉星艦(CG102)、謀星艦(CG105)、福星艦(CG106)、寶星艦(CG107)、欽星艦(CG108)、德星艦(CG109)及潯星艦(CG110),船名分別以當時關稅總局總局長、副總局長等人名諱命名,而英文編號CG為「Coast Guard」海岸巡防署之縮寫,艦上人員為海關隨艦移撥。

預計2015年年底海洋委員會成立後[1],海巡署將降為該會所屬機關,更名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2]。署長改由副主任委員兼任。

歷任首長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署長
1 姚高橋 2000年1月28日 2000年5月20日
2 王郡 2000年5月21日 2004年5月19日
3 許惠祐 2004年5月20日 2006年1月24日
4 王進旺 2006年1月25日 2014年12月7日
5 王崇儀 2014年12月8日 現任
海洋委員會海岸署 署長(副主任委員兼任)

組織

海巡署以1名署長和3名副署長為首,組織單位由8個行政業務單位(人事處、會計處、政風處(秘書室-保防室)、企劃處、巡防處(原海岸巡防司令部作戰處)[來源請求]、情報處(原警備總部保防安全處)[來源請求]、後勤處、通電資訊處(原警備總部電訊監察處)[來源請求]、1個指揮中心(勤務指揮中心)、五個任務編組(教育訓練中心、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以及兩個附屬機構(海岸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所組成,人數達15,620人。

海巡署實際的海巡任務分由海岸巡防總局以及海洋巡防總局,並且以負責區域設立分局、海巡隊。

標誌

署徽之精神象徵與意涵。[3] 青天白日國徽象徵效忠中華民國,保護疆域之安全;金黃色和平鴿象徵警戒、和平、效率;金黃色应龙象徵保護疆域、沿海、維護人民安全;白色天秤象徵公平。

特勤隊臂章意涵。金黃色應龍象徵保護疆域、沿海、維護人民安全;白色天秤象徵公平;金黃色閃電象徵特勤隊成員秘密、迅速、快如閃電之攻擊力量;黑色三叉為海中霸權之象徵,代表武裝力量,顯現執法的權威。[4]

帽徽底色、帽子布料與褲子布料皆為藏青色。[5]巡防機關人員領章為金色,穿著時佩帶於左右領口,領章和署徽比例相同,以兩兩相背為一組。[6]

旗幟
臂章、徽記

階級

海巡署因融合軍人警察、文職公務員等三類人員屬性,故不使用軍階階級標誌獨立於軍方,而使用類似警階的海巡階級且融合軍方階級均佩戴在肩上的特性。

階級識別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1.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2.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3.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4.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5.jpg
File:海巡署���級肩章06.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7.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8.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09.jpg
文職 特任官 簡任十四職等 簡任十三職等 簡任十二職等 簡任十一職等 簡任 十職等 薦任 九職等 薦任 八職等 薦任 七職等
軍職 上將 中將 中將 少將 少將 上校 中校 中校 少校
警務 警監特階 警監一階 警監二階 警監三階 警監四階 警正一階 警正二階 警正三階
關務 關務監一階 關務監二階 關務監三階 關務監四階 關務正一階 關務正二階
高級關務員一階
高級關務員二階
階級識別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11.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12.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13.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14.jpg
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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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海巡署階級肩章18.jpg
文職 薦任六職等 委任 五職等 委任 四職等 委任 三職等 委任 二職等 委任 一職等
軍職 上尉 中尉 少尉/一等到三等士官長 上士 中士 下士 上兵 一兵 二兵
警務 警正四階 警佐一階 警佐二階 警佐三階 警佐四階
關務 高級關務員三階 關務員一階 關務員二階 關務員三階
關務佐一階
關務佐二階 關務佐三階

未來組織規劃

依2015年7月1日制定的《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擬設

  • 署長(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官階由上將降為中將,或由特任官降為簡任十四職等,官階和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相同)
    • 副署長(2人,列簡任十三職等)
      • 主任秘書
  • 地區分署
  • 偵防分署

軍事設備列表

截至2013年7月1日為止,海巡署服役中的艦艇100噸級以上巡防艦共15艘,100噸級以上巡護船共6艘,100噸級以下巡防艇共146艘,並擁有3艘搜救艇及4艘除污船,總服役船艦共174艘。财政部移撥的船艦均命名為星字號,海巡署成立後新造船艦以各縣市命名。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