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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官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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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官話是在臺灣使用的官話方言。官話最早在明鄭時期南明貴族傳入南臺灣,以江淮官話為主,但鄭氏家族明鄭軍民主要仍以使用閩南語為主。清治初期,泉漳客家移民社會仍主要以閩南語和客家語做為其通用語。1728年,雍正帝頒佈《諭閩廣正鄉音》,明令八年後福建廣東兩省文人需通曉北京官話方可參加科舉,該詔諭中亦反應了清初臺灣官民多不通官話的情況[1]。因此,臺灣官方開始推行「官話運動」,臺灣府轄下包含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彰化縣等縣治均設立正音學院[1]。然而,乾隆年間,因「官話運動」成效不彰而紛紛廢除,閩南語或客家語仍是臺灣人讀書時的讀音[1]。至道光咸豐年間,無論是臺灣官學或地方官吏,在語言上仍以閩南語或客家語為主[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