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澤倫斯基主演的《人民公僕》嗎?你看過嗎?
《人民公僕》的主角瓦西里是一位歷史老師。影集的開頭,他私下大罵烏克蘭時政「這群笨蛋進入政府部門,他們掠奪、講幹話,沒完沒了,愚弄人民!然後一直重複一樣的屁事……如果我能當上一星期的總統……我會讓大家知道,這些狗屎車隊、狗屎津貼、狗屎度假小屋全都去死,狗屎東西!」
這畫面被學生偷偷錄影放上YouTube而在網路上走紅,學生一不做二不休替他募資競選總統,結果真的破天荒當選。接下來的故事都在講述一個政治素人如何解決國家長久以來的貪汙弊病、政商勾結與寡頭政治,還有他如何在貪官林立的政界堅守自身清廉。


民主字典上的定義「人民支配的政體,最高權力屬於人民,由人民直接行使。
所謂《人民公僕》老闆是人民,是員工。

依照勞動基準法,雇主「無法繼續聘任勞工」、「勞工造成雇主損害」時,雇主可以終止勞動契約(解僱、資遣)。
(一)無法繼續聘任勞工」(勞動基準法第11條):
1.歇業或轉讓事業(例如:公司被別人買下來)。
2.虧損或業務緊縮(例如:景氣不好連年賠錢)。
3.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工作暫停一個月以上(例如發生大地震、大洪水等災難導致停工)。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例如產業大轉型)
5.勞工不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
其中第五項怎樣叫做「無法勝任工作」?依照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198號民事判決,要綜合勞工客觀上的工作能力與主觀上的工作意願去判斷。

(二)勞工造成雇主損害的標準: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因為以下這些理由,也可以解僱勞工:
1求職時作假,導致雇主有受損害的可能。
2.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施暴或重大侮辱。
3.被判刑需要坐牢。
4.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
5.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的物品,或是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導致雇主受損害
6.沒有正當理由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


自從年初立法委員當選,至今也過了半年多老闆們,你們覺得員工有好好工作嗎?立委們有勝任所擔任的工作?
立法院現在並非「無案可審」,相反的至7 月 2 日在立法院有待審法案共422案(法律案318,預決算案24,行政命令案59,其他議案20,人民請願案1)
工作還沒做完,就不斷爭取自身利益,還要求提高解雇門檻?! 這樣的員工會有老闆敢用???


試用期(Probation)是許多公司用來考核與確認新進員工是否能勝任工作,同時也讓員工了解職務屬性、工作環境的評量區間。
人民公僕是員工就應該有試用期Probation,立法委員等人民選出的公職應該給予Probation以確認新任立委是否能勝任工作!
在今天的網路發達又AI的時代,應建置立委Probation系統,讓人民得以將不適任立委預先挑選出來,隨後針對不適任立委進行紙本投票罷免!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