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金10萬不夠?房仲要求再40萬被他秒拒 眾人:屋主不敢跳車

[FTNN新聞網]記者蔡昀庭/台北報導

「斡旋金」是指買賣房子時,買方拿出的一筆保證金,讓仲介幫買方向賣方商量價格。日前有網友PO文分享下了10萬元斡旋金,隨後房仲又要求再給40萬,讓他不懂立意何在,於是有內行人留言回覆,增加斡旋金可以避免屋主跳車反悔。

多付斡旋金防屋主跳車。(圖/pixabay)
多付斡旋金防屋主跳車。(圖/pixabay)

PO在臉書「買房知���家」發文詢問,近日看中某套物件,並開出10萬元斡旋金,屋主也簽了斡旋,但往後仲介卻聯絡他,詢問斡旋金可否再多匯40萬元,他便果斷地拒絕對方,好奇房仲這麼做的原因。

貼文一出掀起一陣討論,網友猜測應該是怕雙方有人反悔,「怕你或屋主反悔,但依照目前房市應該是比較怕屋主反悔」,不過也有人表示是怕買方反悔,「我猜是怕你反悔,斡旋是你先出價再以斡旋金作為履行擔保,賣方同意才會簽,現在要你再加擔保,賣方要是反悔他會再簽嗎?他先前簽的時候是10萬,就算你再怎麼加,他反悔也不會多賠你的」。

不過也有不少人表示,因為斡旋金多付對買方有好處,覺得房仲相當用心,「你的仲介很好耶,保護你的權益。你已經知道價格,屋主已經簽名,斡旋金給多一點歐,如果對方因為因素想反悔,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你的房仲真的很好,屋主反悔要賠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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