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金龍風暴重打炒房!解析房貸現況 2類人免驚

遺憾巧合!麥教授「和鄧不利多同天過世」 哈利、妙麗痛別導師:偉大有了真實定義

工研院長又獲延任掀茶壺風暴 「非他不可」背後為了誰

超思蛋案4官商交保 不排除約談陳吉仲等3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超思負責人秦語喬否認犯罪,檢方昨晨命二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記者曾原信/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超思負責人秦語喬否認犯罪,檢方昨晨命二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記者曾原信/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前天搜索農業部、中央畜產會、進口商超思及亮采,傳喚十名官商到案,其中八人列被告,昨天訊後四人交保,北檢不排除依案情需要傳喚農業部兩任部長陳吉仲、陳駿季及中央畜產會前董事長林聰賢到案說明。

畜產會專員 50萬元交保

被列為被告的有三官員、五業者,畜產會專員吳俊達涉犯圖利罪嫌五十萬元交保,畜產會前執行長陳中興、家禽組長龔榮太請回。超思負責人秦語喬二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亮采負責人林宜龍、員工林昌憲各以一百萬、卅萬元交保,亮采法人代表王朝輝、秦語喬女兒吳諭非的龎姓女性友人請回,五人均列加重詐欺被告。時任農業部畜牧司長張經緯、畜產會會計李姓女子列為證人。

中央畜產會專員吳俊達(右)五十萬元交保。記者曾吉松/攝影
中央畜產會專員吳俊達(右)五十萬元交保。記者曾吉松/攝影

亮采負責人林宜龍一百萬元交保。記者曾原信/攝影
亮采負責人林宜龍一百萬元交保。記者曾原信/攝影

吳諭非在日本 尚未到案

根據監察院調查,吳諭非一人身兼日本伊勢食品公司代表、日方代理商及超思貿易進口商三種角色,在友人龎姓女子協助下辦理雞蛋進口,因吳女人在日本,檢調單位已通知她擇日到案說明。

「沒有好澄清的,你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秦語喬昨天凌晨被移送到北檢時,面對媒體訪問時強硬回應,否認涉及不法。

檢調調查,前年初國內蛋荒,農業部補助畜產會辦理雞蛋緊急調度產銷計畫,畜產會因曾於二○一九年委託自稱日本貿易代表的吳諭非協助採購日本雞蛋,因此立刻聯絡吳女協助;吳女答應採購,找上亮采公司辦理進口,並由亮采與畜產會簽訂合約,同意支付雞蛋貨款百分之八的服務費。

未成立的超思 成履約對象

亮采公司分別於前年三月八、十三、十七、廿四日及四月七日分五批進口日本雞蛋五百四十萬餘顆,但前年下半年農業部及畜產會追加預算要再採購日本雞蛋,亮采因故不再承辦,吳諭非讓母親秦語喬成立超思公司辦理十六批次共兩千五百萬顆雞蛋進口,畜產會不但改以「現貨購買」方式付款,首批雞蛋於八月十日抵台、畜產會十五日簽署「履約情形確認書」的履約對象還是當時未成立的超思,檢調認為其中是否涉及不法有釐清的必要。

超思、亮采 被疑低價高報

畜產會向超思採購日本進口蛋,平均採購價每顆七點三九元,高於亮采平均採購價六點九元,但畜產會僅與吳諭非電話確認便逕行採購,檢調因此懷疑超思、亮采是否提高採購價格詐取畜產會上千萬元,而當中採購程序有無違法?業者有無低價高報詐騙公款?檢調還進一步清查。

據了解,檢調專案小組認為,農業部委託中央畜產會解決國內蛋荒的燃眉之急,畜產會人員疑在採購、簽約流程出現流弊,畜產會可責性大於農業部,「弊蛋」案偵查方向與監察院公布的調查方向雷同。

畜產會 超思 雞蛋

延伸閱讀

北檢一年多終於查超思案 賴士葆疑:能找到多少關鍵證據?

遭指販售過期、標示不清液蛋 畜產會:無此事

超思蛋涉弊 黃國昌點名陳吉仲、林聰賢、陳駿季出來面對

查超思弊蛋定調畜產會涉不法 秦語喬不認罪「沒好澄清的」200萬交保

相關新聞

超思蛋案4官商交保 不排除約談陳吉仲等3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前天搜索農業部、中央畜產會、進口商超思及亮采,傳喚十名官商到案,其中八人列被告,昨天訊後四人...

新聞眼/鋸箭辦超思案 檢調勾勒商人害國庫失血

檢調單位偵辦超思案拖了一年,大動作搜索偵訊後,業者交保、中央畜產會幹部請回、農業部全身而退,勾勒出「商人害國庫失血」意象...

超思老闆放貸2208萬元 被稱「母后」

檢調偵辦超思受畜產會委託採購日本、巴西雞蛋弊案,列超思負責人秦語喬為加重詐欺罪被告,諭知兩百萬元交保。秦語喬曾借款給女兒...

超思雞蛋案偵辦中 陳駿季:有疑慮處請檢調調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進口雞蛋可能涉弊,指揮調查局兵分14路搜索農業部、中央畜產會及超思、亮采兩進口商,依貪瀆、加重詐欺、偽造文...

北檢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 雙北市長異口同聲要求「給答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日前指揮調查局兵分14四路搜索超思、亮采、農業部及中央畜產會等地,在野黨質疑,超思弊案拖延...

超思案戰犯放帳2000萬養老 借款人尊稱秦語喬「母后」大人

檢調偵辦超思公司受中央畜產會委託採購日本、巴西雞蛋弊案,列超思負責人秦語喬為「戰犯」,論秦女加重詐欺罪責,諭知200萬元...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