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報導,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帶來超過1000釐米的驚人雨量,造成甲仙鄉(後改制為甲仙區)現肚山嚴重崩塌,小林村遭土石流完全淹沒、462人死亡的滅村慘劇,舉世震驚。倖存災民兩年後請求國賠24億元,高市府並開兩次國賠審議委員會,採信檢方調查結果,認定滅村為天災,與公務員行為無相當因果關係而駁回。

災民王麗吟等一百多人不服判決,分別向高雄地院聲請國賠,分別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三億多元和二億多元,總計近六億元,高雄地院認為市府等被告沒有過失,判決災民敗訴。災民不服隔月提二審上訴,迄今逾2年,高雄高分院今(13)日下午3時30分進行二審最終辯論庭,旁聽席坐滿前來旁聽災民,現場座無虛席,連法庭門口也站滿人。

中央社報導,「盼青天判決、還歷史真相」、「以司法正義、慰小林亡魂」,開庭前小林村自救會長蔡松諭率村民約50人扶老攜幼聚集法院門口舉牌並高呼口號,指滅村是人為疏失所致。律師鄭文龍說,災害應變中心於案發前發出六次紅色警戒通報,至少八次通報要求撤離小林村,但前甲仙鄉公所不執行撤離指示,身為上級單位的前高雄縣政府也未督導、不協助相關撤離,最後導致慘劇發生,認為滅村主因是人禍,鄉公所及縣政府難辭其咎。

中央社報導,被告市府代表答辯指出,這是場天災,無法預期,以前從未發生過,當時還沒有預防性撤離防災機制,也不知道要災前預先撤離村民。全案8月10日宣判。

蘋果報導,小林滅村是村民心中永遠的痛,雖事隔七年,現場不少民眾想起滅村往事仍不禁流淚,參與抗議的57歲洪姓婦人提及過往,仍忍不住哽咽。14歲的張姓少年也手持祖父母遺相到場追念,也有婦人推著1歲半幼兒坐娃娃車前來,大夥心情顯得凝重。蔡松諭強調,居民在乎的是一個真相及公道,不是錢,「一塊錢的勝訴判決,對災民及社會都有其正面意義」。

本案代表一場台灣世紀災難的歷史真相定位,究竟這只是一場天災,還是一場因為地方公務體系螺絲鬆脫導人為疏失而釀禍,希望司法以正義告慰小林村亡魂,讓台灣不再有第二個小林滅村悲劇。

蘋果報導,為預防災難再發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結合過去推動土石流防災經驗,獲行政院核定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106-109年)」,預定於下半年開始啟動各項行動計畫先期作業,希望透過計畫之實施,建構完整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

水土保持局李鎮洋局長強調,面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全球性的極端氣候影響,防減災工作是永續性的任務,以整體性防災、聚落安全為核心,推動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劃定大規模崩塌影響範圍與風險評估、建立長期或定期大規模崩塌規劃監測系統、訂定預警與撤離機制等,以建構完整的坡地智慧防災體系,減免大規模崩塌造成的致命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