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

《再審》(韓語:재심/再審,英語:New Trial)是2017年2月15日上映的一部韓國犯罪劇情片,真人真事改編自2000年發生在韓國全羅北道益山市的「藥村五岔路口殺人事件」,由電影《殘酷的上班》《另一個約定》的導演金兌玧執導,鄭宇、姜河那、金海淑。 --來自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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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 中央通訊社

爛尾樓風暴5:鄭州「一年擠出一個地級市」,經濟迷霧之下淪為「爛尾之都」

在保交樓政策頒布2年後,《中央社》記者到訪河南省會鄭州,並依序前往4個當地著名的爛尾建案,啟福城、豫森城、鄭東龍湖一號以及「融創城・融澤園」,這一被貼上「爛尾樓盤最多」標籤的城市,在保交樓政策2年後,可以撕下標籤嗎?

2024/04/24 | 李秉芳

【死刑違憲嗎?】最老死囚王信福親筆信喊冤,律師:誤判無法完全避免,但剝奪生命不應有誤

律師秀出死囚王信福的喊冤親筆信,強調人並非神,在司法系統中不可能徹底避免出錯,過去已有多起死刑冤案像是江國慶、徐自強和鄭性澤案都能證明此點。正是因為死刑的結果不可挽回,所以當誤判無法完全避免時,更彰顯了「判死靠運氣」有多不合理。

2024/04/22 | 李秉芳

【死刑違憲嗎?】4/23釋憲言詞辯論前,你必須知道的8個死刑爭點QA

本次辯論的爭點有分成幾個部分,有可能會有部分合憲和部分違憲的結果。假如大法官認為,死刑本身並不違憲,但目前適用犯罪類型、被告範圍、相關判決程序等違憲,就會依照每個案件不同情況,有些死刑案可能會被撤銷再審。

2023/08/14 | 李秉芳

憲法法庭宣判「連身條款」合憲,38名死刑犯其他救濟程序進行中

法務部說明,雖然憲法法庭判決連身條款合憲,但是因為全台灣目前38位死刑犯,都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其中也包括「死刑是否違憲」,這些司法救濟程序都仍在進行中,因此依法無從執行死刑。

2023/04/07 | 李秉芳

被關押35年史上最久,邱和順獄中度過63歲生日,救援律師團呼籲審查會盡快重審證據

邱和順在1988年被牽扯進陸正及柯洪玉蘭謀殺案,問他為什麼不放棄;邱和順回答,過去母親還在時,他咬牙忍下來是為了還他母親一個清白的兒子;母親過世後,他苦撐下去是為了所有相信他的人。

2023/02/10 | 李秉芳

毒販欲供出上游換減刑,聲請再審遭駁回,憲法法庭大法官:判決「合憲」但這3人有再審的權利

雖然大法官認為該法條沒有違憲,但是這3名聲請釋憲人,在判決送達之日30天內,可依判決意旨,向法院聲請再審。也就是說,這個憲法判決內容,放寬了再審的條件,未來只要判決定讞後,發現可以獲減刑或免刑,都可以聲請再審。

2023/01/12 | 李秉芳

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纏訟16年歷經3次逆轉終於無罪定讞

林金貴的案子纏訟16年反覆逆轉3次,關鍵在於兇嫌的頭髮長度與林金貴當時不符,林金貴之前被判刑坐監9年共計3116天,若依國家補償每日3000元到5000元計算,最少可獲得934萬到1558萬不等的金額。

2022/12/15 | 李秉芳

翁茂鍾司法醜聞讓「銀行員之死」再受關注,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為諸慶恩平反冤屈

高檢署認為,諸慶恩當初被起訴偽造文書等案件的偵審過程,相關司法人員一再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使諸慶恩未能獲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之審判;最終因諸慶恩死亡,最高法院判決不受理,始終未能取得企盼已久的無罪判決。

2021/08/17 | 讀者投書

刑事冤案再審已不設時效,「行政訴訟法」何不也取消五年時效限制?

行政法的再審制度應該像《刑事訴訟法》,取消五年時間及新證據的限制,以維護人權,然而部分立法者、行政官員與法官,在立法或行使法律時常以法律安定性而不願修法、不願撤銷處分,甚至拒絕人民再審的機會。

2021/07/13 | 讀者投書

《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修法後,未來在具體個案上可能衍生的問題是什麼?

本文認為修法後最直接且立即的實益與影響,便是那些涉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第3項之尚未訴訟繫屬且事件行為發生於本條文修法生效時及生效後之事件,在被告具HIV感染者身分且穩定服用抗病毒藥物治療且維持病毒量受良好控制狀態下,法院應作出無罪判決。

2019/03/14 | Abby Huang

當年沒被移送的「自白」曝光,羈押近19年的「死囚」謝志宏案可能再審

發生在19年前的「歸仁雙屍命案」,因新事證的曝光可能獲得再審。冤獄平反協會認為,台南高分院秉持不讓無辜的人遭判有罪的使命重啟審判,深表敬意。

2018/09/10 | 法操FOLLAW

破綻百出的冤案:林金貴案為何從無期徒刑改判無罪?

原本被歷審法院認定殺人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林金貴獲判無罪。這起被法界認為是冤案的案件,終於獲得平反,但究竟這起殺人案件冤在哪裡?歷審法院判決的瑕疵何在?改判無罪的理由又是什麼?以下將為各位解析。

2018/03/30 | 法操FOLLAW

醫療糾紛下的黃慧夫醫師,有無其他救濟的機會?

近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專頁貼出一段影片,從醫13年的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黃慧夫,懷著滿腔熱血及使命感,在遭遇重大事件時盡心力搶救生命( 曾為八仙塵爆多名急診傷患進行手術),卻因過去司法體制、一場官司判決,讓他前途近乎全毀。

2018/02/19 | 羊正鈺

一個27歲房仲,因朋友「偽證」變成「運毒集團老大」被判無期徒刑

邱顯智:「鄭性澤告訴我,他覺得蕭案應該是冤案,雖然已經判決確定,但希望我可以去探視,見他一面。我心想,連死刑冤錯案的當事人鄭性澤都說,蕭有冤枉,看起來是非去不可了。」

2017/12/18 | 法操FOLLAW

讓冤假錯案得以平反:回顧台灣八個重大再審案件

再審這個特別救濟管道,也在近年獲得各界的重視。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放寬了新事實、新證據的認定,過去的許多冤案,也得到再次審視的機會。《法操》特別羅列台灣受到矚目的再審事件,若沒有再審,這些真相將無法被看見、無辜的受刑人也無法得到合理的審判。

2017/12/04 | 法操FOLLAW

獲得「再審」到底有多難?又為什麼難?

在重大冤獄案件中,往往都是靠著「再審」的方式,獲得再次審視的機會。如江國慶案,當時江國慶被認為犯下空軍女童性侵命案,在受到軍法審判後,立即執行了死刑。但透過再審,才終於還江國慶一個清白。而從江國慶案,我們可以到「再審」的一個特色是,即便受到審判者已經去世,再審程序仍可以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