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兼職
監察院報告:管教授兼職未報准所得逾1800萬,請管校長處理
教育部統計,共有201件大學教師未經核准就先兼任公司獨董的案件,而身為國內高等教育的領頭羊的台灣大學,共計有68人高居首位,比例達三分之一。
管中閔遭監察院7比4彈劾:因曾在「壹週刊寫社論」
監察院指出,管中閔是在擔任台大教授期間,就與「壹週刊」公司完成口頭約定,開始固定匿名供稿作為社論,獲取每月5萬元、每年約65萬元的固定稿費報酬。
查全國公務員兼職狀況 考試院���������違���、應遭停職者破百
4種違法樣態最重須處停職,包括明知並兼任且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知悉並掛名但未實際參與經營及未領報酬、兼任未申請停業惟查無營業事實公司、兼任停業中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