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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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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憲
1916年1月1日-1916年3月23日
政权 中華帝國
君主 袁世凯
历时 82天
洪憲在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位置。
带有“洪宪元年”字样的中华帝国铜元。

洪憲(1916年1月1日—3月23日)是袁世凯预备成立的中華帝國年号

1915年12月31日,宣佈改次年为洪宪元年[1],取“洪扬宪法”之意。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23日废止年号[2],其筹备帝制时间前后共计102天(此年为闰年)。袁世凯未尝正式登基,年号洪宪仅用于政府公文上,初民间报章书刋多沿用「民国五年」[3],后只使用「西曆一千九百十六年」,列強使节更不接纳[4]

紀年[编辑]

洪憲 元年
西元 1916年
干支 丙辰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之紀年[编辑]

参见[编辑]

注釋[编辑]

  1. ^ 命令. 新聞報 (上海). 1916-01-03. 十二月卅一日,即舊歷十一月廿五日,申令:大典籌備處奏請改元一項,明年改年爲洪憲元年。此令 
  2. ^ 命令. 新聞報 (上海). 1916-03-25. 三月二十三日,即舊歷二月二十日,告令:前據大典籌備處長奏請建元,現在承認帝位一案,業己撤銷,籌備亦經停辦,所有洪憲年號應即廢止,仍以本年爲中華民國五年。此令 
  3. ^ 強迫改元���二書. 時事新報 (上海). 1916-01-24. 自北京袁政府申令改元以後,一般商民咸各心不甘服,卽滬上各報館亦復同此心理,乃警廳一再致函日報公會,轉知各報館,必使改用洪憲紀元而後已,此其第二書也,照錄如下:……如再沿用民國五年,不奉中央政令,卽照報紙條例,嚴行取締 
  4. ^ 杜亞泉. 链接至维基文库 帝制運動始末記. 東方雜誌. 1916, 13卷 (中文). 迨改元洪憲後,中央暨各省對外公文有用洪憲元年字樣者,外人均將原文退還,不得已改用西曆,乃始收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