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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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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為選出第五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選舉,將於2017年年初舉行,但不會是香港首次特首人民直選。

2007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普選產生。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5條,普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1]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當中不少是工商界人士、全國政協、以至專業人士,惟社會普遍質疑欠缺「廣泛代表性」,未能充份反映民意。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提名委員會以機構提名方式,要得到過半數提名委員支持才可以參選行政長官,觸發佔領運動。

由於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修改的決議案在2015年6月18日立法會以8票贊成,28票反對下被否決,意味著這次選舉仍然以1200名組成的選舉委員會產生行政長官。

參選資格

参考文献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