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张八五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八五(1962年4月),陕西大荔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地区代表。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专业。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原计委社会事业处处长,石嘴山市副市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3年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同年12月兼任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

2017年6月22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张八五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其辞呈[2]。2019年7月,因犯受贿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3]

參考文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