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新住民發展署」成立難處 劉世芳籲地方跟進成立專責單位
立院7月通過「新住民基本法」,內政部擬規劃成立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內政部長劉世芳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專訪時指出,目前比較大的困難在於行政院層級中70個「署」都已額滿,因此必須等待空間成立「新住民發展署」。(記者于安亭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院7月通過「新住民基本法」,內政部目前規劃成立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內政部長劉世芳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專訪時指出,目前比較大的困難在於行政院層級中70個「署」都已額滿,因此必須等待空間成立「新住民發展署」;不過,她強調,相關工作仍持續推近,如新住民媒體近用權,另也呼籲地方政府跟進成立新住民服務專責單位。
針對目前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進展,劉世芳首先說明,「新住民基本法」原先在行政院版叫「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也就是說,新住民合法來台,但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前,不管是居留或是工作,政府都要保障其於台灣各項福利。
劉世芳指出,但稱為「新住民基本法」,它的法律位階比較高,此法會造成跟其他法律,如「兩岸人民關係法」有扞格問題。雖然他們堅持希望能夠用「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但比較不好,後來還是三讀通過新住民基本法。
劉世芳表示,「新住民基本法」所列的各項事項,經過三黨協商後,在她看來還是朝著「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執行,也就是說,只要合法進入台灣的新住民,政府都會保障其於就學、就業、就養應有的保障,因此他們會朝「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的方向設立。
劉世芳提及,已請內政部其中一位次長擔任籌備會主管,目前比較大的困難,就是如果以後要成立「新住民發展署」,但現在行政院層級中的70個「署」都已經額滿,所以他們必須要等有空間的時候,才成立「新住民發展署」,並把所需要的人員、經費預算臚列出來。
劉世芳強調,儘管如此,他們該做的還是繼續做,內政部現在正積極推動新住民媒體近用權,也批准一部分用新住民發展基金籌備,未來首先透過廣播電台節目的方式吸引更多新住民,告訴他們,「如果有些什麼狀況,需要我們協助的話,千萬不要躲在角落裡面」。
劉世芳也提及,就她了解,地方政府跟進成立新住民服務的專責單位其實還不多,尤其北三都很多地方新住民足跡非常的多,若地方政府有專責單位來幫忙新住民,會比移民署或是內政部單打獨鬥來得好,更能夠彰顯台灣是人權立國的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