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史上關最久判無期殺人犯/劉學強關28年無法假釋

劉學強已被關28年。(資料照)

劉學強已被關28年。(資料照)

2019/06/23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計程車司機劉學強殘害井口真理子,被關近28年,劉家仍恐懼拒絕接納,不希望他假釋出來,讓他成為唯一殺人被判無期徒刑、已達門檻卻無法提報假釋的收容人,關鍵的原因就是他沒有固定居所可以交付保護管束。

家人不願讓他住 無法交付保護管束

外界多認為假釋由收容人提出申請,事實上,只要各項分數與條件達到法定門檻,矯正機關就會替收容人提起假釋,先送假釋審查委員會初審,通過後再送矯正署複審。假釋一旦通過,法官就會裁定應付保護管束。但矯正機關須確認收容人在外有固定居所,才能提報假釋。

因為假釋者尚未刑滿,人雖出監,在外行為仍需接受考核,故會要求他提供固定居所以利找人,也會要求他定期向觀護人或指定處所報到,並能夠讓觀護人找得到,這也是假釋期間應遵守保護管束的條件。

多數的人都可以請家屬、社福機構甚至是宮廟提供落腳處。少數收容人因為親朋好友都過世,與社福機構面談後又不被認可,遍尋不到入住同意書,只能苦等到刑滿出獄,這些人多是毒品、竊盜案件的年邁收容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