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少數總統擴權釀憲政危機 律師籲改「兩輪投票制」:台灣需要全民總統

立法院上周五否決行政院所提出的國會改革覆議案,而總統賴清德於今(24)日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之《國會職權行使法》有違憲之虞,他已聲請釋憲。對此,律師童文薰在youtube頻道《童文薰的童溫層》中表示,現在的政治制度沒有辦法制衡總統,「我們有憲政危機」,她建議立院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以「兩輪投票制」選出絕對多數的全民總統。

童文薰指出,總統權力已經相當大,賴清德竟然還擴權,總統依照《憲法》賦予的專屬權限包括外交、國防、兩岸事務等等,不僅總統府有官員、局處來協助他,還有一支部隊保護總統安全。並且五院中,行政院、監察院、考試院、大法官人事皆由總統提名,各級法院院長也都是總統在「喬」。

童文薰續指,賴清德也同時擔任民進黨主席,等於立法院有一半也是他在指揮,若執政黨在立院過半,沒有人管的了他,「就像(前總統)蔡英文爽爽玩8年之後安全下樁��且出了再多的事,賴清德也不可能辦她。」

童文薰說,而賴清德日前還宣布成立3大委員會,等於把行政院的權力攬在身上,「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和「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這三者把錢、能源��人民的健康都握在賴清德手上,「現在的制度沒有辦法制衡總統,我們有憲政危機。」

童文薰提到,從立院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可以看出,賴清德用他違背多數民意的「德意志」,推翻前總統陳水扁時代所主張的國會改革、憲政理論,而且現在執政黨的立委都在監督在野黨,而非行政機關,因此應該選出絕對多數的總統,以尊重多數民意。

立院修法無違憲疑慮 確保未來總統皆為「全民總統」

童文薰認為,在國會改革之後,立院應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重新規定如何選舉及罷免總統。據《憲法》第46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又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正、副總統必須在同一組且同一張選票上,以高票者當選。不過,沒有規定高票者是否為「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且投票制度上是一輪決勝負,或是由多輪投票來選出可由法律自由定之,因此立院能夠以修法來決定,是否以制度來強制選出「絕對多數的民選總統。」

「需要一位全民總統才能避免憲政危機、兩岸戰爭」童文薰說,依照憲政的分層結構,憲法規定授權給法律制定,若法律細項不足則由辦法與施行細則等補充,所以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是根據《憲法》所定之,絕無違憲疑慮。

童文薰建議參考兩輪投票制選舉的國家,其不管有多少組候選人,若第一次投票並無絕對多數,也就是得票率50%以上的候選人脫穎而出,第二輪就以前一輪得票數最多的前2組候選人再次競選,至於若第二輪仍未產生絕對多數的候選人是否重新選舉,仍可以討論;只有單一組候選人可以考慮改選。

童文薰表示,許多人害怕違憲,但修改總統選舉制度只要修《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即可,只需立院過半就可以通過,完全沒有違憲的疑慮,「台灣需要全民總統以增進社會安定穩定憲政制度,也為過渡到三權分立的國家做準備。」

更多風傳媒報導

看更多相關新聞
國會改革案 賴總統聲請釋憲 藍批毀憲
釋憲出爐前 賴拒赴立院
在野黨炸鍋 批賴總統把自己當成太上皇
賴總統簽署覆議案咨文「加註意見」在野遺憾
釋憲扁規賴隨 藍白批獨裁鴨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