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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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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貞時(?—1620年),中甫泰華直隸應天府句容縣池州府建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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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孔贞时入句容县学,二十六年入南京国子监,三十四年(1606年)中丙午科應天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成癸丑科進士,选庶吉士,授检讨起居注[1][2],与弟孔贞运编纂六曹章奏[3],有足兵足饷诸议,时皆服其精当。明光宗明熹宗相继即位,一时诏令表册谥议之文,政府多委之贞时,以积劳成疾卒。著有《在鲁斋文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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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第六十三代孫。先祖伯隆公永乐二年定居建德县,居横山天井里,数传至赠阁学永懋公孔承林,生五子。第四子赠阁学北屏公孔宏玠,即孔贞时祖父。孔宏玠第四子敦五公孔闻敕,官邻水县主簿,生孔贞时、孔贞运、孔贞会、孔贞得、孔贞定五兄弟。

孔尚豫,吏部尚书郑三俊之女婿,能文章,熟当世之务,著有《诒书堂类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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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三俊《翰林檢討泰華孔公神道碑》
  1. ^ 万历四十六年四月,以庶吉士孔贞时、刘钟英为翰林院简讨。
  2. ^ 万历四十七年十一月,以翰林院编修李光元、刘鸿训、杨景辰、简讨王应熊、孔贞时、刘钟英为起居注。
  3. ^ 泰昌元年十月,以左庶子孙承宗、右中允李光元、翰林院编修刘鸿训、杨景辰、简讨王应熊、刘钟英、孔贞时、曾楚卿俱管撰文官诰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