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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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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龍
大明江西按察使
籍貫湖廣長沙府湘陰縣
出生正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宋氏
親屬(子)李照(生员)、李默、李勲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李廷龍(?—?),字德化,號麓南,湖廣長沙府湘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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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士[1][2]。刑部观政,授直隶徽州府推官,三十六年八月考选,授河南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三十八年巡按南直隶,又两淮巡盐,四十年巡按福建,四十四年巡按四川。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

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以举荐,起补陕西副使,九月升河南右参政,四年六月升江西按察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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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晟;祖父李道明,州判;父李鵬,母蘇氏[3]。兄廷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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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鄭廷璋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53年-1557年
繼任:
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