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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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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元
大明工科给事中
籍貫湖廣德安府應山縣
出生十一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裴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貞元(1531年—?),字淳甫,湖廣德安府應山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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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第九十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六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1][2]。授福州府推官,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因弹劾大学士高拱而去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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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通;祖父李邦厚;父李麟,母戴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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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馮成能
明朝福州府推官
嘉靖四十一年-隆慶元年
繼任:
李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