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元冲 |
---|
|
|
|
任期 1931年3月2日—1931年12月28日 |
前任 | 胡漢民 |
---|
继任 | 張繼 |
---|
任期 1932年5月14日—1933年1��12日 |
前任 | 覃振(代) |
---|
继任 | 孫科 |
---|
|
|
出生 | 1890年 大清浙江省紹興府山陰县 |
---|
逝世 | 1936年12月14日(1936歲—12—14)(45—46歲)(伤重而死) 中華民國西安市 |
---|
国籍 | 中華民國 |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
|
|
- 大元帅府机要秘书代行秘书长
(1917年-1919)
- 中国国民党第1期候補中央委員
(1924年1月)
-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務委員会委員
- (中国国民党)政治委員会委員
- 粤軍総司令秘書長
- (中国国民党)法制委員会委員
- 陸軍軍官學校(黃埔軍校)(第二任)政治教官(代理政治部主任)
(1924年5月-1924年11月)
- 浙江省政治分会委员
(1927年5月-10月20日)
- 杭州市市长
(1927年5月-10月20日)
- (中国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秘书长
(1928年)
-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
(1926年2月1日-1936年12月14日)
- 國民政府委員
(1930年-1936年12月14日)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
(1929年3月-1936年12月14日)
- (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长
(1931年3月2日 – 1931年12月28日)
- (國民政府)立法院代理院长
(1931年3月2日 – 1931年12月28日)
-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
(1932年-1935年)
|
- 《孙文主义总论》
- 《各国革命史略》
- 《邵元冲日记》
- 《西北揽胜》
|
|
邵元沖(1890年—1936年12月14日),初名驥,字翼如。浙江省紹興府山阴县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国政治家。曾任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的第一任杭州市市長、立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1][2]他也是《中華民國國歌》的作詞者之一。民國25年,在西安事變中遭到殺害逝世。
邵元沖於1903年考中秀才。1906年考入杭州浙江高等学堂,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9年举拔贡。1910年考取法官,任江苏镇江地方审判厅庭长。1911年赴日本留學,见到孙中山。[1][2]
辛亥革命後,邵元沖回國,任上海《民国新闻》总编辑。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邵元沖参加。同年,二次革命失敗後,邵元沖流亡日本,1914年加入中華革命黨,任《国民》杂志编辑。后任中华革命军绍兴司令官,与夏尔图策划控制浙江,但事泄而逃往上海。1915年12月,在上海参与肇和舰起义。1916年,在山东潍县参与组织中华革命军东北军,但遭到失败。[1][2]
1917年,孫中山在廣州建立护法軍政府。1917年9月,邵元沖被任命为大元帅府机要秘书,代行秘书长职务。1919年冬,邵元沖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威斯康辛大學留學,后奉孙中山之命视察海外中国国民党的工作,先后赴美国及西歐的英国、法国等国,并赴苏联学习军事,再赴德国游学。1923年11月,在苏联莫斯科结识正在访问苏联的蔣中正。[1][2]
回國後,邵元沖在1924年1月召开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当选为第一届候補中央执行委員,不久补选为中央执行委員、中央执行委員会常务委員、中央政治委員会委員。5月13日,被孙中山任命为黄埔軍校政治教官。同年6月,兼任粤军总司令部少将秘书长,后来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代主任。[1][2]在黃埔軍校時,因只做演講,不和學生及教官接觸,故並不受歡迎。[3]他还曾任法制委員会委員。[1]
1924年11月,邵元沖隨孫中山北上,任行营機要主任秘書。到北京后,又兼任北京《民国日報》社社長。1925年3月,在孫中山去世時,是总理遺囑的見證人之一。[1][2]
孫中山死後,1925年11月,邵元沖、邹鲁、谢持等人在北京西山召开“西山会议”,形成西山会議派,反对“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1926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通过《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邵元沖受书面警告处分。同年3月,西山会议派在上海另行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邵元沖被推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2]
1926年(民国15年)5月,邵元沖应蒋中正邀请重返广州,出任中国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部長。[1][2]
1927年初,國民革命軍在北伐中攻克浙江后,邵元沖被任命為浙江省政治分会委员兼杭州市政廳廳長(後改稱市長)。[1][2][4]在杭州市長任內,邵元沖制定了《杭州市暂行条例》,仿照廣州市建置進行改造,還颁布八项便民兴革(调查户口、兴办自来水、增加菜场、设游民习艺所发展贫民教育、修理道路、浚理西湖改进西湖风景),設置杭州市参事会等,对杭州市的总体規劃和民主政治建设均有貢獻。[4]後因涉嫌挪用公款,在任5個月便於1927年10月20日下臺。[5]
1928年初,邵元沖任广州政治分会秘书长。4月邵元沖到上海创办《建国》周刊,後迁南京改为月刊,邵元沖任社长。同年11月,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員。1929年3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邵元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并兼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资料编纂委员会常务委员。1931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同年3月,任立法院副院长。1931年反蒋气氛浓厚之时,因立法院院长林森不就职,副院长邵元沖代理立法院院长。随着蒋中正下野,同年12月,邵元沖辞去立法院副院长职务。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邵元沖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兼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1][2][6]
1935年春,因对日本外交问题与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兼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发生矛盾,邵元沖辞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后游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绥远、山西等省,著成《西北揽胜》一书。1935年12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1][2]
1936年,邵元沖游历广西,与李宗仁、白崇禧等人会晤后,于12月初应蒋中正电召赴西安面见正在指挥剿共的蒋中正。不想正好遭遇12月12日的西安事变。邵元沖当时住在西京招待所,见张学良、杨虎城的部队进入而欲跳窗逃走,被士兵开枪击伤,12月14日在医院去世。享年47岁[1][2]。1937年1月12日,行政院議決照譚延闓成例國葬邵元沖;2月9日,國民政府明令邵元沖國葬[7]:5338。
- 《各国革命史略》
- 《孙文主义总论》
- 《西北揽胜》
- 《邵元冲日记》
中國(国民政府)
- 前任:
- (创设)
|
- 杭州市政厅厅长
- 1927年5月17日—6月20日
|
- 繼任:
- (改组杭州市政府)
|
- 前任:
- (杭州市政厅改组)
|
- 杭州市政府市长
- 1927年6月20日—10月20日
|
- 繼任:
- 陈屺怀
|
|
|
---|
1924年1月30日-1926年1月16日 | 總理 | |
---|
中央執行委員 | |
---|
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 |
---|
中央監察委員 | |
---|
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 |
---|
|
|
|
---|
| | | 一中全會(3人) 1924.1.31 |
- 廖仲愷 (1924.6辭職,1924.10復任,1925.8逝世)
- 戴季陶
- 譚平山 (1924.4辭職,1924.6復任,1924.11辭職,1925.9代理)
彭素民 (1924.4通過,1924.8逝世)
- 邵元沖 (1924.6代理,1924.10解職)
- 汪兆銘 (1924.7代理,1924.11辭職)
- 鄒 魯 (1924.9代理,1924.10解職,1924.11通過)
- 丁惟汾 (1925.5通過)
- 于樹德 (1925.5通過)
- 林 森 (1925.9通過)
- 林祖涵 (1925.9代理)
|
---|
|
---|
| 一中全會(9人) 1926.1.22 | |
---|
臨中全會(9人) 1926.7.6 | |
---|
三中全會(9人) 1927.3.11 | |
---|
四中全會(5人) 1928.2.7 | |
---|
|
---|
| |
---|
| |
---|
| 一中全會(9人) 1935.12.7 | |
---|
| 四中全會(15人) 1938.4.8 | |
---|
六中全會(19人) 1939.11.20 | |
---|
十中全會(19人) 1942.11.27 | |
---|
|
---|
| | 一中全會(25人) 1945.5.31 | |
---|
二中全會(36人) 1946.3.17 | |
---|
三中全會(36人) 1947.3.24 | |
---|
四中全會(55人) 1947.9.13 | |
---|
|
---|
|
|
---|
民國14年08月01日 | |
---|
民國14年09月26日 | |
---|
民國15年05月27日 | |
---|
民國15年06月01日 | |
---|
民國16年11月05日 | |
---|
民國16年11月15日 | |
---|
民國16年11月19日 | |
---|
民國20年02月16日 | |
---|
民國20年08月10日 | |
---|
民國21年10月28日 | 李元鼎(民國22年2月24日辭) · 嚴莊(民國36年3月11日辭) · 谷正鼎(民國22年7月18日辭) · 王士鐸(民國22年1月17日辭) · 王子壯(民國25年12月7日辭) |
---|
民國22年02月24日 | |
---|
民國22年03月10日 | |
---|
民國22年05月06日 | |
---|
民國22年09月30日 | |
---|
民國22年12月16日 | |
---|
民國23年01月12日 | |
---|
民國23年02月07日 | |
---|
民國23年07月14日 | |
---|
民國24年05月11日 | |
---|
民國25年04月20日 | |
---|
民國26年02月06日 | |
---|
民國27年02月22日 | 苗培成(民國29年10月24日辭) · 戴愧生 · 李培基(民國28年7月10日辭) · 黃少谷(民國29年11月20日辭) · 燕樹棠(民國28年9月20日免) · 張其昀(民國27年6月25日辭) · 杜重遠(民國27年5月17日辭) · 謝樹英(民國28年6月27日辭) |
---|
民國27年05月17日 | |
---|
民國27年08月12日 | |
---|
民國27年10月08日 | 劉世傳(民國31年12月11日辭) · 汪東(民國36年4月12日辭) · 韓駿傑(民國34年11月27日辭) |
---|
民國28年01月20日 | |
---|
民國28年03月09日 | |
---|
民國28年07月10日 | 何基鴻(民國34年1月22日辭) · 沈尹默(民國36年10月7日辭) |
---|
民國28年10月28日 | |
---|
民國28年11月28日 | |
---|
民國29年02月17日 | |
---|
民國29年03月02日 | |
---|
民國29年04月02日 | |
---|
民國29年04月13日 | |
---|
民國29年08月07日 | |
---|
民國29年10月24日 | |
---|
民國29年11月20日 | |
---|
民國29年12月18日 | |
---|
民國31年05月07日 | |
---|
民國31年05月20日 | |
---|
民國31年08月08日 | |
---|
民國31年08月22日 | |
---|
民國31年09月12日 | |
---|
民國31年10月02日 | |
---|
民國32年01月08日 | |
---|
民國32年03月20日 | |
---|
民國32年06月12日 | |
---|
民國34年03月21日 | |
---|
民國34年08月17日 | |
---|
民國34年09月15日 | |
---|
民國34年09月29日 | |
---|
民國35年01月15日 | |
---|
民國35年02月12日 | |
---|
民國35年02月26日 | |
---|
民國35年03月21日 | |
---|
民國35年04月12日 | |
---|
民國36年02月07日 | |
---|
民國36年02月25日 | |
---|
民國36年03月01日 | |
---|
民國36年03月11日 | |
---|
民國36年03月28日 | |
---|
民國36年06月06日 | |
---|
民國36年06月07日 | |
---|
民國36年07月19日 | |
---|
民國36年08月02日 | |
---|
民國36年09月13日 | |
---|
民國36年09月27日 | |
---|
民國36年09月29日 | |
---|
民國36年10月18日 | |
---|
民國36年10月27日 | |
---|
民國36年11月29日 | |
---|
民國37年02月07日 | |
---|
|
|
|
---|
1927年9月-1928年2月 | |
---|
1928年2月-10月 | |
---|
1928年10月-1931年6月 | |
---|
1931年6月-12月 | |
- 1931.6選任:蔣中正 (1931.12辭職)
1931.12代理:林森
|
---|
國民政府委員 | |
---|
|
---|
1931年12月-1943年9月 | |
- 1932.1就任:林森 (1943.8逝世)
1943.8代理:蔣中正
|
---|
國民政府委員 | |
---|
|
---|
1943年9月-1947年4月 | |
---|
1947年4月-1948年5月 | |
---|
|
|
---|
1928年11月7日 共49名 | | |
---|
1929年9月10日 共1名 | |
---|
1930年5月9日 共1名 | |
---|
1930年8月23日 共1名 | |
---|
1930年10月29日 共1名 | |
---|
|
|
|
---|
文烈士祠 | | |
---|
武烈士祠 | |
---|
其他 | |
---|
另見 | |
---|
文烈士祠設個人牌位者: 領導人或具特殊貢獻者。 武烈士祠設個人牌位者: 將官军衔或追晉為將官軍階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