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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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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籍的原創研究[編輯]

近日發現WP:CS4D內對於國籍的標記有所規範,然而發現當中有不合法律,原創研究的地方。中國很長時期對於國籍的法律編定都不上心,據站內中國國籍條目:

  • 1909年,清政府頒布《大清國籍條例》
  • 1912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國籍法》
  •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MOS:NATIONALITY1912年(不含)前(未內渡的臺灣(含澎湖)人則為住民去就決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為大清臣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清朝」。然而,「住民去就決定日」,即1895年時,清朝根本沒有國籍法,怎何能標示其所謂「國籍」?
  • 1949年後,1980年前,中國缺乏正式的國籍法規(請參考 Shao, Dan. Chinese by Definition: Nationality Law, Jus Sanguinis, and State Succession, 1909–1980. Twentieth-Century China. 2009, 35 (1): 4–28. S2CID 201771890. doi:10.1353/tcc.0.0019. ,第五頁)。MOS:NATIONALITY1949年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如其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國籍法規之下,將國籍硬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合適?設有戶籍則推定他有國籍這種做法又不知道是否合適?
  • 此外,如金毓黻。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滿洲國,資訊框寫1932年退出中華民國國籍,1936年重新加入中華民國國籍的說法,到底有沒有資料支持?

--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3:04 (UTC)[回覆]

沒有國籍法=沒有國籍 嗎,值得探究「國籍」的含義、該填什麼。按資料,用憲法規定國籍最早見於法國1791年憲法,用單行法規定國籍最早見於1842年普魯士(德國)國籍法。瑞士國籍法始於1952年,丹尼爾·伯努利的國籍(Nationality)瑞士為錯誤信息?「1901年取得瑞士國籍」於 物理學小詞典[M]. 1987。「1923年,黑塞加入瑞士籍。」,英文條目「In 1923, Hesse was granted Swiss citizenship.」,而有些文章會寫成瑞士國籍。--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3:54 (UTC)[回覆]
同問,無國籍法即無國籍之説顯然不合常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1 (UTC)[回覆]
(+)支持U:YFdyh000的論點。國籍是現代概念,而在介紹國籍法出現前的古代人物時,依WP:常識即可認定其國籍。--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14 (UTC)[回覆]
英文nationality有兩層含義,一層是the official right to belong to a particular country、一層是a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religion, traditions, etc.。當我們說伯努利是瑞士數學家、古騰堡是德國印刷學者,用的是nationality後者的含義。在中文中「國籍」是這樣定義的:「一個人屬於某一個國家的國民或公民的法律資格」(《辭海》),沒有法律定義自然沒有所謂的「國籍」,沒有nationality的第二種含義。您可以說李善蘭是清朝數學家,但不能說他是大清帝國籍的數學家。不能這樣硬套上去的。--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6:59 (UTC)[回覆]
沒有為國籍這一概念立法時,就不存在「official right」概念了嗎。依舊有法律和現實意義上的國籍身份和權利義務,只是未成文或者以其他形式體現。[1]。當然,謹慎運用減少問題是應當的。另外,金毓黻條目那種,我會懷疑原創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7:17 (UTC)[回覆]
我會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於雖沒有為國籍這一概念立法,但有「official right」的說法,算作有國籍或者合適。但再拉前到清朝立國籍法前的年代,實在有欠謹慎。--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7 (UTC)[回覆]
另,馬丁·路德現時標注的國籍是「薩克森選侯國」。國籍形成在民族國家之後的事,為其標注國籍是否不正當?--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4:50 (UTC)[回覆]
民族國家產生之後一個人也不一定擁有國籍吧?
要沒有來源不如不標國籍,而且國籍是一個人屬於一個國家國民的法律資格,國籍法出現之前何來國籍之說呢?--newerdrawn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5:46 (UTC)[回覆]
可以參考UNHCR對1954年《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的闡述[2],【該定義中提及的「法律」應當寬泛理解為不僅包括立法,還包括部級法令、條例、命令、判例法(在有先例的國家),並在適當時包括習慣做法】,「包括習慣做法」。所以,正式設立國籍法前,在世俗意義上,仍可能認為和稱之為國籍?比如獲得了當地戶籍、居住權之類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08 (UTC)[回覆]
所以您認為「薩克森選侯國」是合適的國籍?還是應該是「德國」?--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1 (UTC)[回覆]
這主要涉及到現代對於國家的認知。一般而言,中國大陸政治學界一般採取四元素論,即:主權、領土、人口、政府,如果一國能事實上作為「對內最高、對外代表」的存在,並符合有固定領土、統治之下有人口、有統治的政府,那麼可以認為是國家,進而存在國籍。往回追溯至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前,一般則認為其是否是主權者的臣民,如果該人是主權者的臣民則應被視為有一國國籍。綜上,薩克森選侯作為薩克森選侯國的主權者,如果其事實上有「對內最高」(即其命令不可被任何政治實體推翻)、「對外代表」(如可以簽署條約並被公認為是元首),則可以認為「薩克森選侯國」相比較於「神聖羅馬帝國」是更為合適的國籍。以上,供參考討論。--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4年6月13日 (四) 06:19 (UTC)[回覆]
應該明確規定禁止擅自為近代以前歷史人物添加國籍,這是對資訊框nationality參數的濫用。至於「中共」國籍的例子,我就覺得有點吹毛求疵,無論如何要說彼時中國大陸居民處於無國籍狀態是不合情理的。但其實多數人物沒有添加nationality參數的必要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2 (UTC)[回覆]
我承認有點吹毛求疪,但這是有實際問題的。像是韓戰間來台的大陸的「反共義士」的國籍、國軍與解放軍間的駕機叛逃事件等等的國籍問題等等。中華民國當時不承認大陸國籍,自然不存在「反共義士」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取消的問題。實務上,我認為搞不清楚就不要填為妙,就用「效忠」欄位繞過他就好嘛。--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3 (UTC)[回覆]
真要較真的話,那些人應該一直都是中國人(華籍),只是政府承認轉換問題,與國籍本來無涉。但這其實是政治問題,我認為本站編者不應該為自己憑空製造麻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覆]
或者沒有可靠來源提出該人的國籍,就不應當在條目中或信息框中註明國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3 (UTC)[回覆]
應該慎重考慮引進,尤其近年來原創研究現象一直很嚴重。試想某人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那推想其國籍為美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資訊框這樣記載有什麼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覆]
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還真的未必就是美國國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9:01 (UTC)[回覆]
對呀!所以原創研究是不對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17:04 (UTC)[回覆]
如果他不是外交官的子女倒是(詳見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Billytanghh 討論 🇺🇦🇮🇱 2024年6月21日 (五) 13:22 (UTC)[回覆]
又順帶一提,像錢鍾書這種標示國籍,在國籍裏硬塞朝代變遷有什麼意義呢?--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49 (UTC)[回覆]
還有問題很嚴重的,像政治人物,每個職位都加上國旗,出生、逝世地點也要硬塞上國旗,生怕別人不認得。--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09:52 (UTC)[回覆]
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信息框中國旗最多只能出現一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30日 (四) 03:30 (UTC)[回覆]
多次使用同一旗幟模板明顯會違反MOS:OVERLINK(過度內鏈和重複連結)。--Kethyga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02:48 (UTC)[回覆]
職位根本就不應該添加旗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31日 (五) 05:54 (UTC)[回覆]
@Ghren我在想是不是可以修訂格式手冊,明定一般來說沒可靠來源編者就別在資訊框中自己推測了?不過因為已經成習,也不適合突然推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6 (UTC)[回覆]
我覺得「國籍」的概念還是有必要搞清楚的。孔子是魯國人的來源一找一大把,如果不將概念搞清楚,很難單靠可靠來源將這些篩掉。當然,直接修訂對您維來說也是一大好事。--Ghren🐦🕐 2024年5月30日 (四) 05:42 (UTC)[回覆]
對於古代,簡易標準是在某國有戶籍或長期居住?古代的x國人不等同現代國籍,可能出生地或自我認同。--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01:24 (UTC)[回覆]
古代都沒有國籍一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7日 (五) 07:05 (UTC)[回覆]
金毓黻有關問題我對閣下的意見表示贊同,條目內存在衝突。條目內經歷一章節表述其「......拒絕擔任偽職」,卻又與右側標註其中華民國國籍終止於1932年,存在邏輯衝突,應當予以改善。--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4年6月13日 (四) 06:22 (UTC)[回覆]
假設存在「國籍資訊需要(可靠)來源」的方針或指引,做個思想實驗:在中原土生土長的某人歷經大清、中華民國,在日本當局統治、錄入其戶籍及國籍後不久即死,死前向大報記者表示「沒想到我死的時候會是大日本帝國國民」,死後至今只有大日本帝國國籍的資料而無任何其他國籍資料或來源。因此,其國籍欄只可填寫「大日本帝國」。--— Gohan 2024年6月21日 (五) 03:06 (UTC)[回覆]
但歷經也是來源,自稱不一定是可靠來源,吧?不需要第一手資料,第二手第三手的總結才是基準。--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05:19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既有他的自述見報,也有日本當局的原始國籍資料,雙重印證。「歷經」不一定能確證,如今在某國土生土長都可能不是該國公民,何況是更不重視出生地的前代。--— Gohan 2024年6月21日 (五) 11:39 (UTC)[回覆]
自述和原始資料都是第一手,可能偽造。報紙可能是第二手。歷經而國籍,看是誰總結的。如果只有一個可信,之前寫未知/空缺似乎是合理的。--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11:51 (UTC)[回覆]
剛好就碰上的問題:張忠謀具有ROC國籍是否屬於原創研究?--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6月22日 (六) 19:09 (UTC)[回覆]
張氏據報稱「同時具有中華民國及美國國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3日 (日) 02:19 (UTC)[回覆]
據暸解算嗎?--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6月23日 (日) 05:35 (UTC)[回覆]
「據了解」其實就是按可靠來源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日 (二) 04:2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