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違背民意!洪孟楷16字批大法官:逾越權限當立法者來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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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宣判結果出爐,憲法法庭昨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釋憲結果,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對此,洪孟楷直言,這個判決令全民感到遺憾且困惑,其實說穿了16個字就是「八大關卡、文字遊戲、實質廢死、不是進步」。

針對憲法法庭判死刑有條件合憲,洪孟楷直言,這個判決令全民感到遺憾且困惑。(圖取自洪孟楷臉書)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21日)表示,用一審二審三審的法官全都要一致的判決,並且案情嚴重才能判處死刑,這根本已經是設立條件,大法官已經不只是憲法的守護者,更把自己變成是立法者來自居,所以才會在法令上面來增設條件,要求後續的法官都要依其條件來判決。這樣子的一個做法,分明把自己當成是立法委員、或是立法者來看待了,這已經逾越了大法官應有的一個權限。

憲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參與審理的12名大法官中,7位全部同意,檢察總長邢泰釗的妻子、朱富美等4名大法官部分同意,詹森林大法官完全不同意。(郭吉銓攝)
死刑釋憲宣判結果出爐,憲法法庭昨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釋憲結果,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圖/資料照)

再者,洪孟楷直言,所謂的一審二審三審法官都應該要一致的判決,這已經是一票否定制,所以難免會讓外界認為這已經是走向實質廢死的狀態,而是不是在台灣社會裡面真的有這樣子的一個民意基礎?其實說穿了完全沒有,因為有8成的民意,其實不希望廢除死刑的,也因此這樣子的一個解釋憲法的方向,絕對不是一個進步的象徵。

洪孟楷最後強調,既然大法官做出這樣的解釋,也要接受全民的一個檢驗,人民會用他們的狀態、以及現在看到8成的一個反對的民意,來繼續告訴大法官,其實這樣的解釋跟台���的民情確實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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