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唐治平母親今年6月陳屍租住處頂樓,遭鄰居發現報案,檢警找來親友指認死者為唐母,遺體冰存在板橋殯儀館。但唐治平稱,屍體不是他的母親,拒領遺體;警方已依規定發布「認領公告」,今年7月8日若無人領回,殯儀館以「有名無主屍」代為處理後事。
雖然現在講究男女平權,但在傳統觀念下,仍有父母把身家財產押在兒子身上,期待養「兒」防老,嘉義一名陳姓地主生有一男六女,因都與兒子同住,多年來陸續將價值數億元的十多筆土地房產贈與給兒子,未料晚年卻被媳婦與其姊告上法院,只為了不到百萬元的農作物補償金及債務糾紛,陳認為兒子不孝,預立遺囑不准兒子繼承遺產,但陳過世後,兒子竟將六名姊妹告上法院,瞄準父親遺留的價值近2000萬元土地與存款,要討回屬於自己的特留分...
合則來,不合則散,越來越多怨偶不願委屈自己,選擇離婚來展開人生新階段。北市某名醫的妻子指控丈夫先是對她家暴、冷暴力,又與自家護理師外遇多年,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同時主張,她為了協助丈夫事業家庭,辭去公務員的工作,20多年來專心當家庭主婦。而由於離婚主因是丈夫有過失,所以連帶向法官請求前夫每月應支付她5萬元贍養費,但法官查過財產狀況後,卻只判決准予離婚,贍養費請求則被駁回。...
根據統計,台灣人預立遺囑並替遺產分配做安排的意願逐漸升高,從2003年的1918件,到2022年的9353件,可看出此跡象,但實務上有真正立遺囑者仍是少數,但法令對遺囑執行人的責任未明確規���,縱使遺囑有效,也恐未能確切執行,已故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密封遺囑就發生不小爭議。 台灣於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推估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受少子化與家庭結構改變影響,意味著不欲按法定應繼分比例分配遺產的人,未來有可能增多,不想讓家人為自己身後事著想,預立遺囑便是其中一項選擇,但民法規定的5種預立遺囑的方式,到底哪種比較有保障,哪些方式比較會引起爭議?
不少長輩會在生前就安排子女繼承房屋的分配方式,以免百年之後子女吵成一團,但這類安排是否要提前履行可要三思。
中部某在地建商推出僅4戶的3樓透天厝建案,也順利完銷,買方付錢也完成產權移轉後卻發現供電出大包,由於建商向台電申請供電流程卡關,導致無法交屋,房屋成了「無電屋」,其中3戶買家於是控告建商要求賠償違約金,但建商卻說,房子產權都移轉了,電下不來是台電的問題,與他們無關。
基隆一名男子一個月內收到2張罰單,都是行駛在國道一號南下17.9公里處附近,被依「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開罰,2張共6000元,主要是因為行駛在主線道時,提早切換到畫有白虛線的「加速車道」;其實匯入、匯出高速公路時的車道和標線規定是常遭忽略的「大魔王」,稍一不慎荷包恐大失血,駕駛人即便喊冤申訴,罰單也難撤銷。
0403花蓮大地震後餘震不斷,全台更有200多處房屋被貼上紅黃單列為危險建築,由於集合式住宅重建依法得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因此最怕遇到的就是有住戶打死不同意,「一戶卡所有」導致重建延宕,北市大安區一處精華路段的老舊三層樓雙拼公寓,屋齡50多年,由於該屋經鑑定其結構安全未達最低等級,全部六戶住戶有五戶同意危老重建,唯有一戶拒絕,最後社區使出大絕將不同意戶告上法院,法官判決不同意戶得將不動產所有權「出讓」。
每有車禍,一定是「大車賠小車」?許多人不僅主觀認定「一定是大車的錯,或大車錯比較多」且想法根深柢固,然而無論成為刑民事案件甚至在調解過程,統統都要回到事實和法律要件上,實際判例更經常推翻這樣的認知。 基隆就有一場車禍,鄭姓男子騎機車載褚姓女子出遊,與曾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碰撞雙亡,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曾男10月徒刑,鄭、褚的父母都訴請賠償,法官計算兩家共可求償約1700萬元,但最後為何獲賠金額卻打了三折?
虎媽虎爸注意!日前嘉義市1名少女遭母親當街怒斥要求下跪,民眾拍照上傳網路引熱議,警方表示會依強制罪嫌將母親送辦。律師列舉實例,管教行為超過紅線,將觸刑法遭送辦。
預立遺囑可減少子孫輩在遺產繼承時發生糾紛,也愈來愈多長者採用,但萬一遺囑關於遺產分配寫錯或漏列了,繼承人就只能無奈吞下?彰化就發生一件類似案例,父親憂心三個兒子日後為遺產起衝突,去世前20年就以擲筊方式決定好自己與妻子死後,遺產分配給兒子們的方式,還簽下協議書,父親死前還預立公證遺囑避免變卦,但遺囑卻漏列一筆近2坪的土地,原應繼承該地的哥哥向弟弟催討要求辦理過戶,弟弟卻說,他是依照父親生前的公證遺囑辦理繼承,為何要配合?
在民法上,贈與也是屬於契約的一種,而且只要雙方講好就成立。然而,若贈與契約沒有進一步「加工」,效力恐怕相當有限,在東部造船的黃姓男子,去世前曾2度表明,要把自己名下的2艘漁船,過戶給跟了他近20年的潘姓同居人,未料漁船還沒過戶黃就病逝,其子繼承後直接賣船拿錢走人,潘婦提告追討,還找證人作證黃確實要把船給她,法官雖採信證詞,卻還是判潘婦敗訴,170萬元賣船款恐要不回來。...
雖說父債子償的傳統,早在十多年前民法修訂後,就可用限定繼承條款解套,但還是有人擔心不知被繼承人外面債務有多少,乾脆拋棄繼承一勞永逸,不過拋棄繼承可不只有債務而已,新北潘姓一家人,父親欠一名翁姓女子120萬元,父親過世後全家除一女兒外全部拋棄繼承,女兒繼承父親留下的房屋與債務後,卻把房屋轉贈與母親,翁女憂心債務追討無門而提告,雖然女兒辯稱,房子是母親借名登記給她,只是還回去而已,但法官認為,拋棄繼承哪有只要房子不要債務,判決女兒贈母的房產移轉登記必須塗銷…
基隆某婦人住集合住宅1樓,她平時在家照顧女兒時會彈鋼琴,3年來樓上鄰居飽受琴音困擾,認為是噪音擾人。有住戶受不了向警方舉發,警方依違反社維法裁罰婦人2000元,但婦人不服向基隆地院聲明異議,但法官駁回她的請求,認定她彈的是噪音,原因在於婦人的演奏方式有一大特徵,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原本這只是形容女兒嫁人後以夫家為重心,但金門一對陳姓姊妹嫁到國外後,從此幾乎與父母零互動,母親罹癌到過世的8年間,姊姊只帶小孩回金門探視一次,母親去世也未回台奔喪,哥哥看不下去對兩個妹妹提告,接連剝奪兩人的繼承權後,沒想到其中一個妹妹的子女竟跨海提告要來分遺產,只因為外婆遺囑中只說兩個女兒不能分,並沒有提到外孫也不能分...
人生走到最後,能依照自己意願處理身後財產,當然最好,但有時往往難以如願,南投一名莊姓男子罹癌後,治療期間姊姊盡心盡力照顧自己,於是預立遺囑表示要把位於日月潭風景區商店街的一處店面,贈與給姊姊的兒子,表達感謝之意,莊過世後房子也如願以遺贈登記給外甥,未料莊的哥哥突然提告主張自己的繼承權遭侵害,結果法官發現遺囑違反民法相關規定,判決已經登記給外甥的這處店面,得塗銷遺贈登記…。
到鄉下買塊地自己蓋房子住,是不少人的退休生活夢想,然而蓋屋問題多,不是花錢就能解決,新竹的鍾姓男子找來建築師與建商,在竹北旁鄉下蓋一間五樓房屋,卻因建築距離鄰居太近,而且鄰居不願借地供搭設鷹架等,原本預計1年10個月可以完工的房屋,蓋到現在5年多過去了,只蓋到4樓就卡關根本無法入住,協調不成下,鍾只好委託律師透過訴訟希望完成蓋屋夢,沒想到一審官司打贏了,法官判決鄰居得出借自家露台、頂樓等地給鍾蓋房,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我國的遺產繼承,根據民法是有親等排序規定,如果順位不對,想要取得繼承權簡直比登天還難。桃園一名彭姓男子在前年過世,由於他父母已經過世,也無子女,其兩位兄弟以為可以繼承彭遺留的百餘萬財產,但哥哥想起弟弟曾經在20多年前有段異國婚姻,女方僅以「移工」名義來台數月後就返國再也未踏上台灣,認為這婚姻不合法而提出確認繼承權之訴,沒想到法官判決哥哥敗訴,法院判決能繼承的只有彭已經分離20多年、至今下落不明的配偶...
一件離婚奪產官司,竟然上演「真.犀利人妻」,柳姓男子外遇後妻子要求離婚,柳男同意把孩子監護權、房屋與事業都給元配,還要元配離婚後「當我女朋友」,未料協議離婚後,柳男被小三掃地出門,元配也另交男友同居,不甘兩頭空又流落街頭的柳男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自稱他根本沒有離婚真意,離婚證人也有瑕疵為由希望恢復婚姻關係,但元配說,「回不去了,他只是想要回財產,而不是婚姻。」...
父母提前贈送房產給子女,事後卻被拒絕奉養,能不能討回房子?男女朋友愛得甜蜜互送昂貴禮物,分手撕破臉可不可以討回珠寶、名牌包?事實上,贈與行為也是一種契約,民法皆有相關規定。 一名郵差膝下無子女,指控外甥女答應照顧他一輩子,並收下台北市信義區房產,事後卻趕他出家門,讓他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他向法院提撤銷贈與訴訟,要求外甥女歸還房產,卻被法院判決敗訴,原因是什麼?贈與事前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呢?
如果發現自己不久於人世,要如何處置自己名下的財產?北市一名周姓男子發現自己罹癌,生前把名下1千多萬元存款及北市一處房產,全部都交給年邁母親後沒幾天就過世,蔡姓妻子不甘心自己沒分到遺產,於是狀告婆婆與兩個小姑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房產及7百多萬元現金,未料官司不僅連兩敗,法官評估這對夫妻的生活互動後,還把蔡女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額直接免除,等同蔡女在這段婚姻中,無法從過世丈夫拿到一毛錢…
陸籍羅姓女子13年前嫁給台灣籍吳姓男子,兩人居住在台灣,但這段兩岸婚姻維持10年後,就因為感情因素雙方協議離婚。羅女知道根據台灣法律,如果兩人離婚的話,可以就雙方剩餘財產差額進行分配,於是提告要前夫支付高達500多萬元的差額,因為丈夫名下有2棟位於新北市的房子,未料法院判決出爐後羅女竟然只能拿到24萬,原因是法官採信前夫的這種主張。...
家有惡鄰最怕遇到的事,就是日以繼夜的噪音持續騷擾,不少被害人會蒐證檢舉後向加害人求償,土城一戶人家不僅提告民事求償,還加碼對鄰居提出刑事告訴,結果被害家庭刑、民訴訟全都勝訴確定,刑事部分甚至因為被害人中有個兒童,法官還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惡鄰夫妻加重刑期,法界人士指出,不要以為製造噪音頂多賠錢了事,法界實務以刑法對付噪音的案例越來越多,小心背上前科。...
已經買房者因為居家空間等因素,常有換房需求,政府也對重購自用住宅者有相關稅賦優惠,賣舊買新時可以申請退稅或扣抵,台南陳姓女子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因為換工作等因素,隔年又買了另一處新的房產,陳女把舊屋賣掉時,申報房地合一稅以重購自用住宅優惠將繳納金額降至零,但卻過不了南區國稅局這關,被要求補繳百萬稅金,陳女訴願不成打行政訴訟也吞敗仗,原因竟是陳女少做一個動作,連法官也救不了。
為爭遺產,兄弟姊妹鬩牆情形屢見不鮮。 基隆市林姓三姊妹在媽媽過世後對簿公堂,小妹控告大姊並沒出錢買下媽媽的房子,訴請塗銷登記改共同繼承。法官查出大姊承諾照顧車禍受傷的弟弟,媽媽託孤才把房子過戶給她,駁回告訴。...
父母為了照顧子女,贈與房產是很常見的一種方式,然而,若是為節稅而在贈與行為上動手腳,可能會引發家庭紛爭,台中陳姓婦人為了照顧女兒,生前有意把位於台中南屯的一處房產贈與女兒,但為了節稅,在代書的建議下,把贈與改成買賣,雖然省了40多萬元稅金,卻在百年後導致子女對簿公堂,原因在於兩個哥哥認為媽媽把房子賣給妹妹,房屋價金妹妹卻一毛未付,損害他們的繼承權益…
父母為了節稅或希望子女奉養至百年後,常會有在往生前就把房產贈與給子女的行為,子女孝順還好,但若遇到不肖子孫,搞不好房子沒了自己還被掃地出門。而新北與台南就都發生過類似糾紛,房屋贈與兒子後竟被賣掉還換鎖,害婦人得求前夫收容;或是房產贈與長孫後被趕出去,祖父母只能窩在親戚的3坪小屋棲身,最後雙方為此鬧上法庭。律師建議,贈與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贈與契約上多一句話,就可確保自身權益,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住家遇到的麻煩事,噪音漏水事小,若是馬桶塞住甚至糞水倒噴流滿地,可真是會讓住戶生無可戀。高雄某社區4樓戶的林姓屋主就是苦主,而且還連續2年都遇到,由於林本身並未住在該屋,家中馬桶兩次糞水塞住倒噴,木質地板泡在糞水數日幾乎全毀,林向社區管委會求償,卻被管委會以林沒住在該屋,沒察覺自家汙水私管堵塞才會釀災,拒絕賠償,幸好法官略懂物理,才不至於讓林求償無門…
民法規定,採取法定財產制的夫妻,在婚姻關係消滅後,雙方都可請求婚後財產的差額分配,北投一名地主過世後遺留大筆遺產,其妻欲主張此權力時,發現丈夫生前將價值近8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小三,她認為自己的差額分配請求權遭到侵害,因此提告要求將這筆房地列入丈夫的婚後財產,但法官認為,地主生前贈屋給小三算是「履行道德上義務」,儘管元配在差額分配上獲得上億元,這筆房產還是無法列入。
賣房賣到吃官司,可真倒楣!高雄阮姓男子委託房仲賣屋,原本設定售價為998萬元,簽了仲介約後覺得賣太便宜,又把售價增加82萬元,銷售金額達1080萬元,並在仲介契約上重新修改簽約,但因契約上還留著特約約定底價980萬元,後來有買家出價,雖未達新的售價,但扣掉仲介費後仍超過底價,但阮認為這個金額未達他的新售價而拒絕,卻被仲介公司告上法院,以仲介服務已完成但阮拒絕履約為由,求償應支付的���務費8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