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初審 併排停車罰款提高

2014/11/12 17: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2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併排停車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

現行條文規定,併排停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交通委員會下午討論通過將罰鍰加倍至2400元。

另外,現行條文規定,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認為,若僅限於行駛行為才予處罰,常導致路邊停車的違法車輛無法處理,增添實務上執法的困擾,因此提案修法不限於駕駛行為,包括停車也可開罰,也在交委會初審通過。

會中也通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等人臨時提案,針對酒駕肇事者多半以過失傷害輕判,有的會脫產逃避賠償責任,根本無法還給家屬正義。因此建請交通部會同相關機關研議,將酒駕累犯且肇事致死或成重傷害者,視為間接故意而非過失來究責,及協助受害者家屬調查肇事者財產進行假扣押,以保障受害者求償權益。10311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