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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寧涉詐助理費遭押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駁回

2022/3/1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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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4日電)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嘉義地院10日裁定交保,嘉檢抗告成功,嘉義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裁定收押禁見,戴寧委由律師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裁定駁回。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告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案件,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羈押原因,並有羈押必要。

台南高分院指出,在檢、調進一步向其他證人查證前,被告極有可能與相關證人勾串證詞,以脫免刑責,導致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情況。且被告及相關證人均具有親友情誼,證人顯有可能因人情壓力而更改證詞,配合被告做出有利被告的證述。

台南高分院指出,原審法院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裁定應予羈押,經核尚無目的與手段間輕重失衡情形,亦無刑事訴訟法第114條所定不得羈押被告事由,被告指原裁定不當,���起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本件不得再抗告。(編輯:黃世雅)1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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