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誠觀點:民進黨自作孽經典教材─強推風電產業重創離岸風電

2024-07-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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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麥寮的風電機。(羅立邦攝)

圖為麥寮的風電機。(羅立邦攝)

近日報端討論能源議題無日無之,但多集中於核電,很少人知道目前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正陷於嚴重困境。政府推動離岸風電的初衷本為取代同為無碳的核能發電,但目前離岸風電陷於困境竟然是因為政府強推風電產業之故,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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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時分為兩個標案,第一個標案為遴選案,對國產化有嚴格規定。第二個標案是競價案,不要求國產化。但因經濟部昧於國際行情,第一個標案訂定之費率較國際行情高了不只一倍,售電合約又長達20年,全民為此多付岀近兆元電費。經濟部解釋這是為了發展風電產業,向外商多繳的學費。監察院不認同此一託辭,針對此一喪權辱國之離譜標案向經濟部提出糾正案。

事情還沒完,2022年3.1階段標案,盲目推動風電產業的後遺症才真正顯現。該案開發商均為「零元」投標,這表示離岸風電完工後,得標開發商若與台電簽署售電合約,售價為零元。當然開發商並非經營慈善事業,開發商之售電目標是依法有10%綠電的強制規定的用電大戶及有RE100零碳承諾的企業。

2020年台積電與開發商沃旭簽訂了一個全球最大綠電合約,蔡政府沾沾自喜,引為重大政績,大力宣傳。當年與台積電簽約的沃旭標案乃是2018年經濟部招標沒有國產化要求的第二個競價案,得標價為每度2.5元。台積電等用電大戶,若綠電比率未達10%,依法必須繳交每度4元「代金」。所以台積電向沃旭購電每度3字頭對兩造都有利,當然容易達成協議。

但2022年3.1階段標案得標開發商在兩年後的今日仍幾乎找不到企業願與其簽訂購電合約。原因何在?罪魁禍首正是國產化。2022年標案要求國產化比率要達到六成,但臺灣國產化風電製造廠商(如世紀鋼等)的成本遠高於國際同業,得標開發商向其下單價格也極高。若要達到六成國產化要求,業界預估每度電成本將接近6元,售予台積電等企業的電價也必將高於6元,遠高於這些企業必須向政府繳交的每度4元代金,企業當然不願意支付如此高的電價購買綠電。

離岸風電開發商貸款多採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ing)模式,若未與企業簽訂長期售電合約,將無法取得銀行貸款進行工程,也無法向國內風電產業之製造廠商下單,發展風電產業也成為一場春夢。事實上,銀行團對於部分有綠電需求之企業,是否能經營20年,亦多有疑慮。為此政府還拖公股行庫、台電下水,推出所謂綠電信保機制,但也進一步推高了企業購電成本。

由目前國內風電製造廠商報價,可知其毫無國際競爭力,目前完全是依靠政府保護(規定國產化比率),得標開發商不得不向其下單。政府大力發展風電產業,完全要靠國內高電價支持,將來也賺不到一毛錢外匯,完全失去了政府當年大力發展本土風電產業的原始目的。

目前臺灣的情況是政府硬著頭皮保護自己一手培植的風電產業,使得臺灣綠電極為昂貴,需要綠電的企業或買不下手,或必須支付遠高於國外競爭對手購買綠電的價格。開發商若真的找不到企業界買主,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最終可能棄標,一方面政府達不到綠電目標造成缺電,另一方面國產化製造廠商沒有訂單,營運也將陷於困境。

為了配合廢核時程,政府推動風電產業時程過於急促,國內市場沒有經濟規模,東亞及東南亞巿場競爭對手大陸風電產業又領先臺灣太多,臺灣發展風電產業並沒有經濟學上的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這些都是2019年個人在「離岸風電大騙局」一書中早已指出的。

民進黨黨綱反核,民進黨政府扼殺核能不足為奇。民進黨大力支持離岸風電,但妄想一魚兩吃,順便發展風電產業,現在為了保護風電產業反而重創離岸風電正常發展,這種後果倒是民進黨政府始料未及。但不論如何,臺灣民眾都是最大受害者。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前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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