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警政署昨(21)日晚說,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這是討論方向之一,但太過嚴苛,下週將朝「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針對近日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警政署昨晚證實表示,將由交通部發布,預計6月30日施行,近期將加強相關宣導。

根據《中央社》報導,新制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針對「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天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溝通討論後,決議相關政策將暫緩。

王國材表示,有關「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規定,是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執法依據方案之一,但是因為太過嚴格,雖保護行人,但是影響車流順暢甚鉅,經與內政部、警政署討論暫緩實施。

王國材說,26日會就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研擬保護行人執法依據。至於新方案是否會在30日上路,王國材表示,同樣在26日會討論上路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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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芯
核稿編輯:羅元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