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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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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相
大明
籍貫直隸順德府內丘縣
出生八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冀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吳相(1514年—?),字汝立,直隸順德府内丘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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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府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一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1][2]。授推官,二十四年十二月选授浙江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五年九月實授,二十七年巡按直隶,出为河南府知府,升湖广按察司苏松兵备副使,三十二年八月因御倭不力,令停俸戴罪管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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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叄;祖父吳真;父吳聰。嫡母張氏;生母呂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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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