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
「揭弊鼓勵」百家爭鳴,是否暗示公權力可做為報復者的打手?
公司經營爭奪如戰場,匆匆上路、不完整、漏洞百出的揭弊者法規,非經營者以吹哨之名行低成本攻擊、搭配急於求成的檢調跟求版面的媒體可能加深打手疑慮;而實務上,企業面對舞弊的態度多半息事寧人,吹哨者往往也得不到相應的感謝,甚至成為業界裡的瘟神。
黃國昌踢爆立委林為洲「炒地皮」18天賺1.2億未申報,應退出竹北市長選舉
林為洲以每坪20萬元(實價登錄標示),翻了5倍的價格,出售抵費地予大學同學曾進發;同日也將抵費地出售予劉姓建商。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買進賣出,從中攫取暴利高達1.2億元。投資報酬率高達387%。
保護吹哨者,《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應儘速完成立法
勞工揭弊保護散落於《勞基法》第74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之規定,但即使是未能三讀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中,也沒有納入「防疫公益揭弊」的狀況。
公務員勇敢揭弊卻被免職,「吹哨者」需要更多的保護
有位前公務員的長官不斷要求做假帳,因為按耐不住罪惡感,便向廉政署自首,並協助檢方調查原單位貪污情事。事後法官雖然依據貪汙治罪條例予以免刑,但依據現行的公務人員任用法,仍被予以免職處分。
「為公義抗爭明知會輸,但良知會勝利」護民主槓中共,黎智英啥米攏嘸驚
黎智英的媒體經營術帶給台灣極大的衝擊,但最近看到他勇於挑戰中共政權、大力捐輸民主運動,不少人卻也被他追求自由的熱情與意志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