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打算由4個機關分別聲請釋憲,包括總統、行政院、立法委員連署、監察院。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表示,全世界有覆議制度的國家,不曾有過提出覆議失敗之後,再去聲請釋憲,全世界沒有這種先例。

楊智傑表示,4個機關裡面除了四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連署外,其餘3個機關其實在現階段都不能聲請憲法判決,縱使提出了,大法官也不該受理;甚至由行政院提出,還有違憲問題。

他表示,全世界有覆議制度的國家,不曾有過提出覆議之後,覆議失敗後還要再去憲法法院請求解釋憲法的。那就是不認輸,全世界沒有這種先例。

他強調,我國覆議條文寫得很明白,覆議失敗就是要接受,不能不接受,還想去憲法法院翻盤。

楊智傑指出,去憲法法院已經是一個權力制衡的手段。覆議也是一個制衡手段,用完要接受,但現在又想用別種手段翻盤,這已經牴觸憲法規定。

楊指出,全世界各國憲法中,只有愛沙尼亞,是有在憲法裡寫明說覆議輸了還可以去聲請釋憲。但該國是寫在憲法裡面,我國憲法是寫行政院要接受,沒有寫可再用聲請釋憲翻盤。

楊表示,總統和監察院在現階段也不能提出憲法訴訟。原因在於,許宗力院長於2016年再任大法官後所組成的「許宗力法庭」,對於機關聲請憲法判決,都要求必須具備嚴格的「行使職權」的前提。

楊智傑指出,所謂行使職權,必須「真的行使了職權」,產生違憲爭議,才能聲請憲法判決。光是想像未來可能會行使職權,不符合這個要件。況且這個要件不但寫入憲法訴訟法第47條,「許宗力法庭」過去8年也堅持用「已經行使職權而產生爭議」的要件,不受理監察院和立委聲請的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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