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繼滲透、賄選後又涉入詐騙集團黑吃黑,在服務處私刑拘禁遭檢方起訴
郭再添有多個刑事案件纏身,除了這次的私刑拘禁外,日前也曾因為擅自引進中國贈送的快篩劑和藥物送給選民,遭檢方以反滲透法起訴,另外也曾和屏東縣的鄉民代表起衝突毆打對方並威脅到場處理的警察,郭再添如今被羈押在看守所。
沒有肢體接觸也可能「家暴」?言詞謾罵、不給生活費當心觸法
提到家庭暴力,一般來說第一時間想到的畫面就會是毆打、拉扯等直接的傷害行為。但在法律上,符合「家庭暴力」要見的樣態比直接傷害要多得多,包含精神上的言詞謾罵、恐嚇,經濟層面的不給生活費,都可能直接或間接構成家庭暴力。
高嘉瑜記者會談家暴事件:自己識人不明很蠢,希望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檢察官了解案情後,認定林男還涉嫌私行拘禁、強制罪,犯罪嫌疑重大,加上住在飯店,有「居無定所」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已被拘提到案。
「709事件」5週年:維權律師王全樟「自辯詞」遭下架,律師憂很快出現「港版709」
香港的人權律師感到他們現在的處境,與中國的維權律師愈來愈接近,將來可能出現「港版709事件」。何俊仁坦言,在中共的震懾之下,香港已出現普遍的自我審查。
要求藥師下跪道歉,是否構成法律上的施用強暴、脅迫或是恐嚇?
本案李姓婦人要求藥師下跪此一行為,確實已使藥師感到威脅、害怕,足以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而該當「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應屬無疑。
群眾抗爭與言論自由的界限:法律的目的是讓人幸福,不是給政府用來限制人民的抗爭
請大家記得,法律的目的是���讓大家幸福,法律的目的不是設計一個規範的牢籠,讓大家綁手綁腳,法律的目的不是告訴每個人你要守法,讓大家守秩序,社會變得規整,那個是統治者的話術。